发布时间:2025-03-28 热度:
一、建立多元化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通过对我国投融资模式和轨道交通运行情况的分析,我们知道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准公益”的特点。基于以上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模式不能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管理和分析,而应构建长期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
根据投资收益关系,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分为两类,一类是线路建设和设备采购安装;二是附属设施建设和收入。因此,前者是公众关注的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后者属于增值收益。现在,我们将分别考虑建立投融资体系,在政策保障的前提下,实现投融资体系、运营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可以放开政策。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支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各种资金来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环境。
对于与基础设施相关的附属工程和附属设施建设,可采用招标模式讨论相关开发方案。选定的方案应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促进基础设施相关产业的发展,确保其合理的利润空间。基于上述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的开发建设模式不仅避免了单一的投融资模式,而且保证了一定的利润空间,从而形成了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二、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巨大,系统复杂,对投融资管理模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在管理模式上,目前国内轨道交通在建城市多采用“一体化”模式。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高投资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仅依靠传统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的模式越来越不可持续。引入外部投资者,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多元化投资是一个明显的趋势。
(3)随着投融资模式的变化,在轨道交通的发展中,传统的地方政府“大业主”模式将逐渐演变为“市场化”的“小业主”模式。例如,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将通过BT模式分离,建设和特许经营将通过BOT模式交给专业公司,通过PPP模式实现“公私合作”。这些新模式的引入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带来了资金、专业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地方政府一方面设立公司参与合同等合同的市场运作,另一方面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监督。
三、“三个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创新
(1)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方向之一。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是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和私人资本,形成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动态平衡。政府与市场共生的多元化复合模式,不仅否定了政府作为单一投融资主体的行政垄断模式,也否定了民营、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单一投融资主体的市场垄断模式。
(2)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第二个方向。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是优化资本结构,通过拓宽渠道体系、优化创新,促进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实现资本供给与资本结构优化的协调互动。
(3)投融资方式的多样化是投融资模式创新的三个方向。任何创新都是现有的超越,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方式创新也是如此,需要改进:(1)国内外投融资实践证明的有效方式未得到推广或引进;(2)其他领域证明有效方式未用于基础设施投融资:(3)未开发满足不同投融资需求的创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