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热度:
1、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域效应
(1)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事实证明,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并配合了东部地区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据统计,中国90%以上的外商投资集中在沿海12个省份。外商投资的进入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在东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了东部地区的资本回报率。高回报增强了企业的资本积累能力,刺激了私人投资。自1980年以来,东部集体经济的投资是西部地区的9.27倍,个人经济的投资是西部地区的3.74倍。第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东部地区能源、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投资环境。
(2)区域间发展失衡加剧
总的来说,中国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东部的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目前,这种模式还没有改变。虽然国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也有优惠规定,但实力和实施效果远不如东部地区,导致中国地区差距明显扩大。从区域发展的绝对差距来看,2010年东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为1.91倍、2.06倍、1.35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6倍、1.47倍、1.4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48倍、1.84倍、1.27倍。
(3)内陆开发区蓬勃发展
模仿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模式,我国内陆地区先后设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这些地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政策的诞生下,开发区从零开始,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不断成长。截至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8个,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31个,省级开发区776个,地市近1000个。2010年纳入统计的9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区域生产总值26 849亿元,财政收入549亿元 627亿元,税收收入4 65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06亿美元;2011年,我国88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实现营业总收入13.16万亿元,工业总产值增长2.74万亿元。据估计,国家开发区经济总量占所在城市GDP的平均比例为13%,区内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平均比例为23%,其开放水平占当地高点[8]。
二、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原因
(1)优惠受惠面由窄到宽
一般来说,优惠政策的受益范围越窄,政策效果就越突出[9]。中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逐渐从最初仅限于经济特区扩展到沿海经济开放区、其他特定地区和大陆的一般地区。受益范围放宽,优惠范围扩大,优惠政策逐渐演变为包容性制度。因此,早期政策效果明显,东部沿海经济发展迅速。
(2)内陆地区优惠力度不大
首先,西部优惠政策实际上是东部优惠政策的迁移,整体优惠水平低于东部。由于缺乏独特的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地区很难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9]。其次,东北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短期性质。例如,东北地区的试点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但随着全国的推广,其优惠政策自然消失。第三,中部地区缺乏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国家在2004年提出了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但中部地区从未出台过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中部地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通用的,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开放城市和内陆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9]。
(三)地方政府税收权限较小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地方政府只有执行权、征收权和在很小范围内制定补充规定的权力。大部分税收的立法权、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税收减免权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10]。由于中央政府早期以优惠政策的形式赋予东部地方政府一些权限,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地方政府税收权限相对较小。
(四)直接优惠税收优惠方式
直接优惠具有透明度高、激励性强的特点,主要包括免税期、降税率、直接减免等,但受益者有局限性,主要是已经能够盈利的企业。间接优惠主要表现为企业税基减免,强调提前调整,通过加快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抵免等措施降低税基,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早期税收优惠的目的主要是吸引外资,发展东部加工业,采用直接优惠的方式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条件下,中西部地区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项目较多,间接优惠效果较好。虽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了加快折旧等间接优惠方式的应用,但仍以直接优惠方式为主,占整个优惠政策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