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4 热度:
财政支出范围的理论选择
(1)两种不同的理论
对于财政支出,过去我国财政学的各流派都从财政支出的性质、原则、构成和数量界限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很少涉及财政支出的范围。因此,似乎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公共经济的绝对主导地位直接相关。因为在公共经济统一世界的条件下,政府支出是公共支出,企业和事业单位支出也是公共支出,所以划分政府财政支出的范围显然意义不大。改革开放后,普通学者意识到国家必须改变一切,但没有形成理论体系;或者借用了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分析框架,但未能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不同,我国许多学者在国有企业投资方面仍然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出发,态度积极。
公共财政理论对财政支出的范围有明确的理论定义。也就是说,所有的社会产品都按照消费者的利益范围分为三个部分。消费过程中的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产品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在消费过程中,具有竞争力和排斥性的产品是私人产品,应由私人提供。所有产品都是非竞争性的,但也是排斥性的;或者混合产品不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衡量效率和公平决定是由政府提供还是私人提供。公共财政理论为财政支出的范围提供了明确的分析框架,需要具体讨论的是混合产品的提供。
根据以上总结,我们可以就财政支出范围理论的选择进行以下讨论。
(二)财政经营性投资范围问题
在公共财政理论中,这个问题是以政府是否应该通过公共生产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的形式提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公共经济是国家的基础,其中国有经济应该控制国家经济的命脉,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与“非竞争性、非排斥性产品”并不完全一致,这是矛盾。本文在讨论财务职能时已经涉及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正在进一步讨论中。
1.所谓的经济竞争和非竞争并不是绝对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铁路、公路、民航、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其运营,虽然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但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如果完全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安排,可能会伤害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并不令人担忧。
2.通过公共生产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是否可行,完全是一个经济效率和实践问题。如果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有效率,没有人能阻止国有企业在竞争领域的发展;如果实践证明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现有国有企业只能退出竞争领域。
3.目前国有企业整体经营业绩不佳,说明国有企业固有的生产关系和表现形式不适合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两者结合的形式。其次,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有自己的社会环境,尤其是良好的法律环境。现代大型企业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不仅高于私营企业,而且最终所有者——政府也是代理人,使国有资产的利益更容易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行的法律制度才能保护国有资产的利益。第三,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也需要维护社会主义道德。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动力,社会经营以利益为导向。国有经济必须以寻求整体社会利益为动力,这需要相应的社会道德来维护。
总之,理论上可以创造适合国有企业经营的条件,但成熟需要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