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应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
首先,对于预算收支、余额等基本业务,按照收付实现制度进行核算,全面客观地反映和监督预算的实施情况。其次,对与揭示和防范风险相关的项目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或披露。除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直接显性债务外,还应准确确认、计量和反映直接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第三,部分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4]对于资本支出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支出,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政府产权和债权增加;出售长期资产取得收入的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收入,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政府产权和债权减少;对于借款或归还外债的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债务收入或债务支出,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应付债务增减,充分反映政府债务的形成和变化。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进建议
结合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进如下:
(一)资产类
1.增设“政府股权投资”科目,反映政府股权投资情况。
2.增加“贷款”和“转贷”科目,政府将国内外贷款有偿资金记入支出,同时核算取得的债权。
3.增加“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取消原“待处理财务周转基金”,反映贷款、转让贷款、财务周转基金等无法收回的资产。
(2)负债类
1.增加“应付款”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支出形成的应付款项(本项目不再通过“临时存款”科目核算)。
2.揭示政府的“隐性负债”,重点提供“或有负债”信息。财务报告中应评估重大或有负债的金额,如行政赔偿未决诉讼、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等。
(3)净资产类别
1.原“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在“专项基金余额”的基础上,增加“预算外余额”、“社会保险基金余额”,计算当年各类金融资金余额。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这五个余额的初始列,反映了多年来各类金融资金的累计余额,不同于当年各类资金的余额。
2.增加“政府投资基金”科目,与政府投资取得的资产和产权保持平衡。如政府参与产权投资,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度、“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另一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度,借用“政府股权投资”和“政府投资基金”。
3.增加“政府贷款基金”科目,与“贷款”和“贷款转移”科目保持平衡。逾期贷款不能收回的,冲减“政府贷款基金”科目金额。政府贷款时,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另一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贷款”、“政府贷款基金”;当贷款无法收回时,借“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转销无法收回的贷款时,借“政府贷款基金”,贷“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
4.增加“政府偿债基金”科目和“应付款”、“借入”科目保持平衡。
(4)收入类
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支科目划分过于粗略,反映的会计信息过于概括。
1.增加“债务预算收入”,计算国内外政府借款收入。政府向社会借款时,一方面按照收付实现制,借“国库存款”和“债务预算收入”;另一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借“政府偿债基金”,借“贷款”。
2.增加“预算外收入”科目,计算政府预算外资金收入。
3.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扩大“转移资金”的核算范围,计算各类财政资金之间的转移,如回报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政府资金转移收入、预算外转移收入等。
(5)支出类
1.增加“债务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科目。
2.扩大“转移资金”的会计范围,取消《预算外资金财政账户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政府转移支出”科目。目前,“转移资金”只计算财政部门从基金预算的地方财政税收附加收入余额中转移的资金,以平衡预算收支。“转移资金”可以计算各种财政资金之间的分配。从预算外资金转入一般预算内资金的,借“国库存款”、“转移资金”、“转移资金”、“财务账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