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4 热度:
浙江省家庭农场融资困难的原因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浙江省除农村信用合作社外,几乎没有专门为农村提供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然而,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撤销其在农村的商业网点,其主要业务范逐渐转移到城市工商企业,为城市提供更多的信用服务。各大商业银行远离农村贷款服务,未为家庭农场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他们提供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远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大规模经营和长期经营的需要。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可谓劣迹斑斑。金融机构缺乏探索农村金融市场的热情,缺乏为农村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创造力,大大增加了家庭农场的融资难度,提高了家庭农场的融资成本。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足是家庭农场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2)缺乏有效抵押物,阻碍家庭农场融资
与工业企业相比,农业企业的生产工具,如播种机、收割机等,大多不能作为信用贷款的抵押品,包括农村土地、种植温室等,大多不能作为金融机构的有效抵押品,工业企业的工厂、机械等生产设备可以作为贷款的有效抵押品。我国物权法规定,无所有权的物品不能作为抵押品,浙江省家庭农场发展所需的土地大多是租赁的。此外,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即农民只有土地所有权,因此作为农民最宝贵财富的土地不能作为有效抵押品,严重制约了我省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更新。(3)缺乏家庭农场信用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浙江省一直不重视农村信用建设,忽视了对农村信用缺失的管理。直到家庭农场兴起,才开始重视农村信用建设。因此,对家庭农场信用评级的探索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就没有信用贷款的依据。农村信用的不发达与这种情况密切相关。
(四)农业保险机制不完善
据了解,浙江省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为家庭农场提供风险担保的经验,也不愿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风险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规避风险,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村保险机制不完善。浙江省农业风险控制正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控制公司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种类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等环节的需要。同时,浙江省没有建立农民、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三者脱节,使农场融资受到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双重约束,可以说是敌人。
(5)家庭农场风险巨大
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这使得金融机构拒绝向家庭农场提供贷款。首先,在农产品生产阶段,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瘟疫的侵害。依靠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无法准确预测和预防这些灾害的到来。极端气候的频繁发生和世界传染病的日益增多,增加了农产品灾害的不确定性。除了自然灾害,缺乏对生产技术的掌握也可能给农场造成巨大的损失。其次,农产品进入市场也面临风险。由于农产品从生产到上市的时间周期长,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信息的滞后可能会导致家庭农场的损失。此外,由于农场生产的产品大多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产品,对农产品的需求更加灵活,可能入不敷出。因此,家庭农场本身的风险使得金融机构贷款更容易遭受损失,家庭农场违约的概率也相对大于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