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1 热度: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农村进一步改革已成为经济突破的必要新战略点。城市化,这个不再陌生的词,逐渐被重视提上议程。其中,金融支持已成为必须关注的关键问题。城市化建设融资双方能否实现信息对称已成为解决城市化建设融资问题的关键。
一、我国城镇化建设融资现状
(1)供应方面
城市化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供给,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金融机构还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一部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0年贷款余额为16710.65亿元,同比增长2198.06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0.17亿元,农村水利设施建设235.91亿元,农业综合贷款271.82亿元,县城建设贷款520.63亿元。非正式的金融机构也可以说是私人金融。私人金融行为主要包括私人贷款、私人银行、私人集资等。目前,这些非正式的金融行为种类繁多,其中大部分都处于法律法规的边缘。自2011年以来,利率一直在上升。然而,一些乡镇企业不得不通过私人贷款进行融资,而私人贷款则越来越活跃。
(2)需求方面
城市化建设的融资需求主要由农民、乡镇企业和地方政府机构的资金需求组成。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不如企业大,但也有一定的规模。农民在融资方面具有以下特点:金额小,空间分散。大多数乡镇企业没有现代化管理,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风险大,融资难度大,需求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基础设施质量较高,但政府债务不断扩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面对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债务进行融资。
二、对策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和完善现有融资渠道,即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在不断商业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快对城市化建设的支持。二是探索民间金融发展的新途径。例如,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区别”对待民间金融。
(2)优化政策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首先,优化政策支持。例如,建立与城市化建设相对应的地方金融体系,建立一定区域的产权交易市场,为金融机构创新土地金融产品和实施金融债券提供条件。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是金融机构对城市化建设的创新。例如,金融机构应改善小城镇金融资源配置,适当增加网点,增加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配置,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创新融资模式,缓解信贷融资矛盾
首先,可以组织大型银行集团贷款,组织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共同约定的条件,采用相同的贷款协议,为城市化建设中的大型公共项目提供资金。二是尝试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以上市发行股票、债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扩大融资规模,延长融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