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热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分为四大职能
1. 筹集资金的功能。筹集资金实现国家职能,是任何社会形态的国家财政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如果与马克思社会产品分配原则有关,也可以称为社会扣除功能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必须在个人之间进行各种社会扣除,这是任何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它用于所有社会经济形态和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正确履行融资职能,必须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的社会扣除原则。一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唯一的社会扣除主体,财政代表国家实行同收;随着市场经济的实施,企业和家庭也成为扣除主体。财政应打破统一收入,将部分社会扣除职能返还企业和家庭。第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国家是唯一的社会扣除主体,社会总产品价值C+V+M全部成为财政扣除的对象,财政收入占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比例较高;实施市场经济,C+V和M的一部分应作为企业和家庭社会扣除的对象,使企业和家庭成为生产经营主体和投资主体,有能力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扩大再生产。财政扣除的对象主要是部分M,以维持公共消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第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进行社会扣除的双重依据。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是混合的,因此财政筹集资金的两种形式。。。税收和利润也是混合的;市场经济的实施需要国家职能“政治”和“资本”的分离,财政收入形式的税收和利润的分流。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信用关系进一步渗透到国家领域,需要突破财政分配的免费界限,实施免费融资与有偿融资相结合,加强国债功能。
2.资金供应功能。这是筹集资金功能的延伸和目的地,即按照一定的原则向国民经济有关部门和方面提供筹集的财政资金,以满足国家实现职能的需要,包括国家自身的需要。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社会的共同需要。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社会的有益需要。。调整个人需要的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国家几乎包括所有的社会扣除和统一收入,几乎所有的社会回归和统一支出的实施,财政供给资金缺乏明确的范围和数量限制,负担非常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实施,金融打破了社会扣除和统一收入的格局,因此也应打破社会回归和统一支出的格局。因此,必须明确财政供给资金的范围和限制。财政供给资金的范围取决于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首先,为了满足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和巩固,改善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财政必须确保行政管理费、国防费、公安司法等资金的供应。与国家政权职能无关的社会团体所需资金,不得由财政供给,而应由社会自筹。第二,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资金也应由财政提供。在基础设施中,只有国家或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受益广泛,投资大,部分社会成员不应单独承担或无法承担,由政府设立,由财政提供资金,对于大量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各方承担。科学事业一般可分为三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服务研究。只有前者属于社会共同需要的事务,资金应由财政提供,后两类研究成果可直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无需财政拨款即可通过收费补偿成本。教育有两个重要性,即社会的共同需要(与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国家的振兴有关),以及企业和家庭的智力投资(劳动力再生产),因此应由财政、企业和家庭共同承担。财政主要承担残疾人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投资,而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投资主要由企业和家庭承担。文化事业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社会公益事业,或优雅文化,如文物和历史遗迹的整理和保护;一类是商品和劳动业务,如剧团、剧院等,或流行文化,前者应由财政保障供应,后者应转向企业管理和市场。中国财政提供的卫生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各卫生保健医疗机构的资金;另一部分是职工公共医疗资金。前者属于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经营性事业,除社会防疫保健是社会共同事务外,其余属于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经营性事业;后者属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应纳入职工工资补偿。当然,为了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健康,政府可以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但不需要财政承包。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适当收缩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领域的资金供给范围。此外,人口控制、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等也是社会共同需要的事务,应由财政提供。第三,市场分配难以考虑公平,以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个人需求,这需要政府调整。为了满足调整个人需求的需要……社会的有益需要,必须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价格补贴、财政补贴等安排部分转移支出。财政供给资金的限制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集中财政资源的可能性。在我国生产力不发达、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即使是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资金,也受到量入为出原则的限制,不能由财政承包。例如,必须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增长;科教文卫事业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社会保障费用必须由国家、企业(单位)支付、个人共同承担,等等。
3、调整控制功能。财政不仅是国家筹集资金和供给资金的工具,也是国家作用于其经济基础的杠杆。换句话说,任何社会形态的国家财政都有调节和控制的功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不应该削弱,而应该加强监管职能。这是因为:首先,中国市场机制的发展还不成熟。为了加快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政府需要加强财政监管职能,为其创造一系列有利条件。其次,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己固有的缺陷,需要政府干预,包括加强财政监管职能,以弥补和纠正。第三,实施市场经济,在许多领域直接计划监管无效,难以工作,需要加强财政监管职能,更多利用财政政策和经济手段,通过影响经济利益和经济决策,有效实现微观经济活动的间接监管,有效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财政监管功能主要体现在:利用财政政策,配合货币政策,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应,实现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利用财政政策和财政投融资,结合产业政策,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利用预算和税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组织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后两者是财政监管职能的重点。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不仅需要强化财政调控功能,更需要转化财政调控功能。一是从主要调控国有经济转向调控全社会经济。二是从主要调控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转向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全局。三是从直接调控到间接调控。四是从行政手段调控到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调控。五是从中央一级财政调控向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调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