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热度:
公共财政理论与国家分配理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公共财政理论与在中国有着广泛影响的国家分配理论之间的差异也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一些坚持国家分配理论的人认为,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是对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缩小和肢解。坚持公共财政理论的人认为,国家分配理论是一种落后、过时的理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国家分配理论不再适应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对上述两种观点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受到特定时期和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很难说什么理论是先进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就值得学习和研究。此外,国家分配理论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有着最广泛的影响,在指导我国特定时期的财政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一些用于指导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实践的管理原则和理论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其核心内涵是枣子的普及?墓?萧条仍然反映了金融活动的一般特点,因此并未过时。这里必须澄清对国家分配理论的两个误解:一是将传统理论视为国家分配理论的全部;二是将国家分配理论误解为国家统一分配理论。事实上,在传统制度时期,国家分配理论的理论观点只是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的实践背景,而不是国家分配理论的全部,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提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分配理论;国家分配理论不是国家统一的所有分配理论,它只强调财政分配中的国家主体性和主导性。在此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范围由一定时期的国家职能范围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并没有过时。
在我们看来,国家分配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区别只是它强调的焦点,如国家分配理论强调财政行为主体,公共财政理论强调财政行为的目的和范围;国家分配理论突出了财政与国家之间的本质联系,公共财政突出了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私人财政在活动范围和原则上的区别。在这种外在形式差异的背后,两者的基本立足点是相似甚至相同的。表现为之所以成为公共财政,是因为它是一种代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需要的金融活动。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这种金融活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政府,因为国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公共财政本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是从另一个角度对国家财政的定义。可见,公共财政理论也以国家主体为基本立足点,构成了公共财政理论与国家分配理论最本质、最关键的共同点。在这个共同的基本点上,公共财政不会缩小国家财政的范围,也不会肢解政府财政的职能,因为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变化是围绕着国家职能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里,决定性的作用是一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和国家职能的规模,而不是公共财政本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私人需求属于市场,使公共需求和个人需求有其稳定、更高效的实现机制,建立公共财政运行体系,弥补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外部条件,是政府职能转型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也是政府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这并没有否认国家主体财政,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而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范围和由此决定的公共需求范围,调整了传统制度下政府财政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规范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财政职责和功能,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