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热度:
我国现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从广义上讲,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各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各级审计机关和财政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或多或少涉及对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但这些行为主要以监督检查为主要目的,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从财政资金管理的角度来看,各级财政部门也采取了一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绩效管理方法。从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发展的现状来看,虽然有初步基础,但由于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系统研究,仍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的客观需要。总的来说,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取得实效,必须得到立法支持,制度化、定期化。虽然我国公共投资部门也提出完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从项目决策、竣工验收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全过程管理,但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律法规,使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缺乏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
(2)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许多西方国家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都有公共支出绩效评估机构。在我国,缺乏这样权威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散在管理部门,各部门主要从技术绩效、项目管理、指标、方法和组织程序差异较大,难以形成统一、全面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不统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难以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这是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3)未建立标准化的指标体系。目前,有关部门的财务支出绩效评价主要通过若干固定的财务、技术和工程管理指标进行全过程评价,重点关注技术、工程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对财务资金使用效率评价不足。同时,各部门的评价指标设置平面、单一,缺乏基于严格数据分析的科学、统一、完整的指标体系,不能从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支出性质等方面进行综合、三维评价。由于缺乏科学、标准化的方法和指标,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平合理性。技术缺陷是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
(4)支出评价内容不完整。体现在:一是注重合规性评价,忽视效益评价。总的来说,目前各有关部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有明显的审计特点,即重点审查项目支出行为是否符合现行财政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往往忽视对项目效率或发展效率的评价,或由于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无法进行项目效率评价;二是评价对象仅限于项目本身,忽视项目内外因素的综合分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仅涉及项目审计、投资回报的评价,还涉及各种宏观因素的评价,如投资社会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和自然环境对投资行为的影响,以及投资行为对行业、社会乃至整个经济运行的影响。目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包括这些内容,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能达到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的目的。
(5)对支出评价结果的约束力较弱。由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缺乏法律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仅作为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档案保存,或作为有关部门加强新项目管理的参考或参考,对财政支出项目成果、问题及相关责任、项目实施过程没有直接约束,不仅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影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制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