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热度:
借鉴国外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实行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有几十年,在这方面有成熟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经验。通过对这些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调查和总结,可以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经验。
(1)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权力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关键
各国对各级政府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负责国防、外交和国际事务,以及国家社会福利计划;国家政府负责联邦政府以外的所有事务,未经授权;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法律和国家政府授权处理地方事务。德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主要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整体经济的事务。除了同级行政事务外,国家政府最大的职能是教育,还有国家司法、治安和公共卫生事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管理与当地公众基本需要有关的同级行政事务和地方事务。这些国家通过法律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不仅有效避免了各级政府在支出责任上的相互推诿和争吵,而且为实施标准化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创造了重要的基本条件。
(2)实现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是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
虽然国家转移支付应确保许多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但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全国居民享有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实现国家最低的学习、医疗、就业、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标准。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给州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必须用于医疗保健、收入保障、教育培训和交通工程,州和地方政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德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明确规定:“联邦立法确保了财政强弱的州之间的合理平衡,并考虑了各镇和联合乡的财政能力和财政需要。本立法规定了申请平衡费的条件,应当支付平衡费的条件,以及决定平衡费数额的标准。“上述规定促进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的平等化,有效地解决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公共服务水平之间的矛盾,为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采用“因素法”是统一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的前提
美国、德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在确定一般转移支付时,采用“因素法”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确定财政需求和调整系数。在计算财政能力时,应考虑影响该地区财政收入的各种因素,如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税源、税基、税率的发展变化等。在财政需求方面,应考虑人口、面积、交通、公共服务水平等条件的影响。调整系数应根据当地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实际情况确定。这些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是各地区共同认可和接受的。这样,上级政府就可以根据某个地方客观存在的因素综合计算出应有的财政转移支付金额,下级政府也可以权衡影响当地财政收支的相关因素,自行计算出应有的转移支付金额。根据客观因素确定收支,确定转移支付的方法更加科学、合理、公平、透明,不仅减少了各级政府间人为因素造成的盲目比较,而且便于实施。
(4)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财政转移支付顺利实施的保障
作为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手段,各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例如,美国的转移支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形式确定,作为各级政府之间转移支付和接受转移支付的基本依据。《地方预算法》明确规定了日本各种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计算依据和具体支付标准。德国在宪法中对财政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澳大利亚、印度和韩国也在其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财政转移支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使财政转移支付有法律依据,促进了制度的标准化和法律责任的明确,确保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实际运行,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