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8 热度:
高校财政绩效拨款作为一种综合考虑绩效表现的拨款形式,可以有效促进高校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高校绩效拨款
(1)教育绩效的含义
教育绩效,即大学教育活动的输出或结果。具体来说,是指教育活动参与者在特定教育活动中取得的结果,通常表现为学生的素质、教学质量、教学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效应等。教育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学生对教学活动的评价、就业后雇主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
(2)高校绩效拨款的含义
从字面意义上看,绩效分配意味着最终分配的金额应与经济活动的产出结果一致,即绩效考核的指标最终会影响分配的金额。高效绩效分配意味着学校需要设定一定的时间段,在此期间量化绩效指标体系,然后通过一定的公式计算高校可以获得的财政分配金额。高校绩效分配方式在分配方式、分配程序、分配评价等方面都体现了一定的绩效理念,使分配更加公平公平,可以促进高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来说,高校绩效分配模式将政府财政资金的分配建立在对高校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办学质量的考核上。考核结果越高,高校下一阶段能获得的财政分配资金就越多。
二、实施高校绩效拨款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校资金拨款方式主要采用直接拨款方式。直接拨款分别通过“基数加附加发展”和“定额加专利项目补贴”进行资金分配。
“基数加附加发展”是指以往支出结果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即分配不是基于对成本和费用的合理分析。以这种方式编制资金预算时,往往是以往年份的支出基数,以这种方式,以往年份的支出金额越大,可以得到的资金分配金额就越多,无形中助长了高校浪费财政资金的氛围,使高校为了在未来年度获得更多的资金分配金额而产生了大量不必要的支出,不利于节约成本。同时,“基数加附加发展”的资金分配方式使高校在竞争财政资金分配时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
虽然“定额加专利项目补贴”有其固有的优势,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配过程中的不均衡,可以将高校财政资金分配与高校规模和职业发展计划紧密结合,确定教育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但“定额加专利项目补贴”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劣势:①政府仍然直接控制着最终的资金拨款权限,限制了高校的自主办学权。②拨款金额仍容易受到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造成实际不平等。③没有考虑到高校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资本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④这种资金分配方式仍然不能反映高校的实际成本,不利于有效限制高校的成本消耗,帮助其实现精简成本的目标。⑤在分配财政教育资金时,简单地以学生规模作为分配标准,使高校容易盲目扩招,扩张速度脱离实际范围。⑥财政拨款金额与高校绩效没有挂钩,限制了高校教育行为效率的提高,使得财政资金更容易低效使用和浪费,但高投入只能换取低产出。
通过对现有高校财政资金分配模式的分析,认为有必要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更合理地安排资金的使用,提高高校资源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