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8 热度:
解决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的建议
(一)建立家庭农场贷款融资担保机制
建立有效的家庭农场贷款融资担保机制,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具有基本作用,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建设:
一是创新抵押和质押方式。加快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方式。放宽金融机构对抵押品的严格要求,将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纳入抵押范围,振兴农业固定资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此外,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单、农业订单、营业执照质押范围,使家庭农场在质押贷款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信用档案。商业银行信用贷款的发放主要是基于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不需要任何担保抵押贷款。申请信用贷款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问题的重要捷径。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家庭农场的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农场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和道德道德综合评价,积极调查调查,形成各自的信用档案和信用水平。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家庭农场的信用状况来考虑贷款的发放。
第三,政府应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农村金融服务。由于农村经济和金融落后的环境,担保机构的缺乏。这种环境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因此政府需要在农村地区设立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还需要引导原商业担保公司将注意力转向农村,提高家庭农场融资的必要担保。
(2)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分担农业生产风险。
农业的自然弱点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从而使商业保险公司在扩大农业保险方面没有强烈的热情。为此,政府应设立政策保险公司,扩大农业政策保险服务范围,创造新的政策保险类型,提高农业保险赔偿金额标准。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政策支持,引导其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农业保险业务。商业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其再保险制度,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实现风险转移。这形成了政策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协调和补充,缓解了家庭农场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有利于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家庭农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发展新型金融机构,促进金融产品创新。
一方面,要促进金融产品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和创新动力,根据家庭农场的需要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以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在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村镇银行大多扎根于农村地区,便于了解家庭农场的实际经营状况。信息获取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增加了家庭农场贷款的灵活性和主动性。2014年,国务院批准5家民营银行试点。2015年3月,中国第一家民营银行在温州开业。其业务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家庭农场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预计农民今后能够创建自己的银行,为自己的融资提供便利。
(4)加强政策创新,加强政策支持效果。
加强政策的支持效果,不仅需要政策的实施,还需要政策的创新和细化。目前的支持政策大多局限于表面水平,内容显示出老化和模糊的特点,缺乏具体和有效的措施。支持政策需要根据家庭农场的实际困难制定,创新农业补贴机制,遵循“谁补贴土地”的原则,将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工具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其机械化水平。在提供农业补贴的同时,还需要增加农业投资,使资金在农业水利、土地平整、标准化农田建设中发挥作用。实现“补贴”与“投资”的结合,有利于形成农业发展的新局面。此外,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科学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使家庭农场生产更加专业化、科学,提高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