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1 热度:
自20世纪末在中国崛起以来,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势头方兴未艾,在中国经济增长、结构转型和技术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随着中国IPO注册制度的推进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将得到更快的发展,如何防范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日益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中国私募股权概述
(1)中国私募股权的发展历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寻找、识别、筛选、支持、投资经济增长空间和资金不足,使中小企业增长空间快速增长,私募股权基金由于共享企业增长,通过IPO并购退出现金和投资收入。
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初始发展是由外国投资驱动的。自1999年以来,IT行业的快速发展成为主要投资对象,但由于IT行业监管不力等因素,IT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几乎全军覆没。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私募股权发展进程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是指2006年至2009年,主要发展地方私募股权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规范、流通方便、良性经营,使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中国民族企业也在政策保护下蓬勃发展。如表1所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2)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有很多种,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公司战略投资者和个人。其投资对象是非上市企业,选择的标准是获得最大利润,对投资目标本身要求不大,投资回报是其最终目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利益相互博弈的平台。投资者、基金经理和投资对象之间存在着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制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和各方之间的利益。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即契约制、公司制和合伙制。
1.契约制的组织形式
合同制度的组织形式一般以信托的形式进行。投资者与基金经理签订一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投资建立信托,受托人以信托合同的名义管理资产,行使义务,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契约制组织形式的优势是资产的独立性,委托人的财产不属于受托信托公司的清算和破产财产。最重要的是,同一委托人的不同委托财产不相互影响,不同委托人的同一委托财产也不相同。但鉴于合同制度的缺点:委托人的权利很小,几乎不能干预财产的投资决策,过于被动,因此合同制度在现实中很少使用。
2.公司制组织形式
公司制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组织形式,其运行机制和组织结构非常标准化,管理成本和风险相对较低。作为投资者,公司不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限制是所需的责任。公司股东作为经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可以通过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在公司组织形式中,公司股东为投资者,享有相同的股东权利,并根据其出资额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基金经理的任命一般由董事会任命和监督。公司制度的经理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本身的常设股东作为高级经理进行直接投资。另一种是基金公司委托外部公司进行管理。
3.合伙组织形式
与公司制度相比,合伙制过程简单灵活,具有时间优势。公司制度审批冗长繁琐,容易错过投资机会。合伙制可由合伙人中的决策者决定;与以往公司制度相比,合伙制可以无限期使用资金,而公司制度只能使用资产的40%进行投资;合伙制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其唯一缴纳的税,而公司制度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然而,合伙制度应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对自己的资产负责,对合伙人有更严格的要求,以保证投资资产的风险降到最低。
合伙组织形式是国内外应用最广泛的三种组织形式之一,包括80%的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2007年6月1日《合伙法》实施以来,合伙制以其优越的组织形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资金。此后,形成了以外资为主的合伙制、以国内民间资本为主的合同制、以国有资本为主的公司制三足鼎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