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2 热度:
影响我国水运建设投资额变化的主要因素
1. 港口运输需求持续增长
“十五”规划以来,我国水运建设投资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港口运输需求的持续增长。2016年,中国港口(包括沿海和内河)完成了132亿吨货物吞吐量。2001年以后,年均增长12.0%。
分阶段看:2001年D2006年是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快速增长期,年均吞吐量增长率为18.3%,年均净增长率为6.3亿t;2007年D2013年是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的时期(2013年达到118亿t),吞吐量年均增长11.3%,年均净增长8.9亿t;2014年D2016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变化基数高、增长低(2016年货物吞吐量132亿t),年均吞吐量增长3.9%,年均净增长4.8亿t。
2001年D2013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与水运建设投资相关系数达0.98 (2014年D2016年,水运建设投资变化处于转型期,与港口货物吞吐量变化趋势不同)。自2001年以来,我国水运建设投资、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建设投资及其港口货物吞吐量变化关系。
2. 单位投资效率降低,码头需要更多的投资来支持能力
单位投资形成的码头通过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由于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的增加和适宜港口线路的减少,二是近年来公共进出口航道和防波堤的建设,客观地降低了单位投资形成的码头能力;三是内河港口投资在水运建设总投资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航道建设投资在内河投资中所占比例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单位投资形成的码头能力下降。据估计,2006年和2007年,每亿元投资形成的码头通过能力分别为74万t和69万t,到2016年,每亿元投资形成的码头通过能力仅为36万t,单位投资形成的码头通过能力呈下降趋势。自2003年以来,中国水运建设单位投资形成的码头通过能力估算。
3. 地方“投资冲动”促进投资增长
随着我国港口逐步下放到地方管理,地方政府对港口建设的高度热情极大地促进了港口的大规模建设和发展。这对缓解当时港口建设资金和能力不足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强了新港区的发展和建设,推动新港区和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以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有相互比较的心态,建设港口,发展港口经济,导致一些地区货物码头能力过剩。初步估计,“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国港口新吞吐量与新码头吞吐量的比值分别为1.6、1.0、0.8左右,“十二五”期间,我国港口新增通过能力超过新增货物吞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