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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教育投资规模
衡量教育经费投入不可缺少的相对量指标有两个:一是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重 GDP的比例;二是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 GDP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有多少资源用于教育的重要指标。
财政教育经费:2004年为3563.00亿元,占GDP的2.87%;2005年为4057.01亿元,占GDP的3.14%;2006年为4491.40亿元,占GDP的3.32%;2007年为5850.62亿元,占GDP的3.28%;2008年为7243.00亿元,占GDP的2.79%。2008年整体稳步增长,略有下降。
二、财政教育投资结构
近年来,我国大部分教育投资流向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限制了初中教育的发展,导致其与高等教育的比例失衡。一般来说,在经济教育不发达的阶段,是合理的三级教育投资分配结构应为“金字塔”,初等教育投资比例最高,其次是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投资比例最低。
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职业技术人才,教育投资应倾向于初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但实际情况是,就总投资而言, 2007年,我国初等教育占24.03%,中等教育占36.22%,高等教育占24.03%。2007年,世界平均水平为:初等教育 44.36%,中等教育31.4%,高等教育17.5%。三级教育结构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就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一方面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普遍困难;另一方面,中高级技术工人严重短缺。在中等教育中,普通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结构不合理,普通教育所占比例过大,职业技术教育严重短缺。
三、国外财政教育投资现状
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上两个经济大国和科技强国,其背后是高度发达的国民教育体系。美国和日本高等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高等教育的长期发展是由“少量”的政府资助推动的。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目标,我国必须探索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财政资助制度的新思路。
美日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的特点:
政府主导:美国政府的教育投入保持在GDP的7%以上,财政拨款是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日本国立学校的财政拨款比例达到50%-60%。
分级融资:美国政府投资实施三级教育资金管理制度,主要由地方和州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日本的高等教育以政府为主,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两级管理。
法律保障:在美国,教育拨款的目的、申请、分配方法和管理都是由法律决定的。日本的高等教育最初由政府主导,二战后颁布了一系列与教育相关的法律。
美国和日本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的改革趋势是引入竞争机制,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注重科研拨款,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减缓政府投资,增强高校自我发展能力。
由于中国与美国、日本在政治制度、经济实力、教育背景、财政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能盲目复制,但可以借鉴其合理部分:加强法律保障和约束功能;重塑中央和地方高等教育金融投资体系;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改革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