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9 热度: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农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
公共财政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财政支农资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投资合理、监督到位、使用效率高的公共财政支农资金运行机制,管理和利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是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针对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公共财政困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
1.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支持。按照“工业反馈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坚持“多给、少取、放活”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总投资年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逐步提高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同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从支持城市向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转变,从支持农业生产向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并重转变。
2.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逐步改变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局面,形成投资合理的财政支农资金运行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按照“减少交叉、加强协调、适应市场、增加服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能,减少交叉重复,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各渠道支农资金,突出重点,集中使用。
3.加强对农业支持资金的监督,提高农业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农业支持资金实行统一监督分配,统筹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建立农业支持项目过程监督机制和结果评价机制,使农业支持资金更好地发挥整体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涉及资金的审计,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对农业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中违反财政法规造成的资金损失或者私人腐败的责任;挪用农业资金平衡预算、支付工资、建房买车的,依法认真处理。
4.缓解乡镇财政压力,严格监督乡镇财权。中央和省政府应当对农村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承担更多责任,减轻乡镇财政压力。同时,调整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平衡功能,增加中西部省份财政转移支付,改变财政转移支付流入发达地区的偏见,重点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建设。在一些东欧转型国家,转移支付平均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而在几个所谓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这一比例高达45%。如果中国转移支付达到东欧转型国家的水平,不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应大大缓解;如果转移支付达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情况肯定会更好。〔5〕此外,为了保证农业资金的合理投入和高效使用,必须严格监督乡镇政府的财权,即严格监督和管理乡镇财政支出。笔者认为,发展乡镇民主政治是监督乡镇财政支出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和基层群众的管理监督功能,落实基层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