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8 热度:
改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1)明确认识,树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应当摒弃过去对财务管理是收支管理的错误认识,尽快将认识转化为财务资金的有效使用。深入了解财务管理的内涵、目标、要求和方法,借鉴企业资本管理的相关经验和知识,建立现代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列入议事日程,提升到单位战略规划水平。同时,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理念的推广,增强干部职工的财务责任意识,培养和形成具有财务管理理念的政府文化。同时,财务管理理念的形成和渗透也应伴随着政治学习和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不消除根植于我们脑海中的特权思想和“四风”主义,财务管理仍可能因各种人为原因而被抵制和消极实施。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要把财务管理文化建设与廉政文化、群众路线等政治学习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从思想上消除腐败和堕落的根源。
(2)完善制度,巩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基础
机关事业单位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一是完善各类财经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业务活动,制定符合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和制度的规定,明确相关岗位职责的内容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与机关事业单位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资金活动、采购活动、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收支管理等相关活动的控制。同时,要做好制度的解释和推广工作,动员员员工学习和遵循相关制度。二是抓好各类制度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完善责任机构,明确制度的监督和执行人员,确保和监督制度在各部门、各机构的实施和实施。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检查,如预算执行检查等,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注重制度的考核和评价。与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反馈调整机制。行政机关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的推广和检查工作,使内部控制理念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真正发挥作用。
(3)创新控制,建立部门联动监督体系
全国人大、政协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政治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积极推进和优化财政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从法律层面规范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同时,全国人大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审查和预算审批,发挥监督作用。财政、税务、审计、纪律检查、监督等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预算支付申请的审查,通过加强预算执行检查和账户检查,高度关注单位资金变动;同时,财政应与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合作,完善对机关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除现场罚款外,其他非税收入应当采取“单位执法、财务发票、银行代收”的流程,部分具有非税收入行政权力的机关可以移送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对外服务,增加透明度和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审计,出具深入的审计报告,及时将审计中的线索转移给有关部门。
(4)加强整体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岗位技能
人才是事业繁荣的关键。机关事业单位要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能力,必须注重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首先,必须优化财务人员的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考核淘汰机制,合理裁员或者转移不能胜任财务岗位的人员。同时,要加强新财务人员的招聘和引进。选拔条件应限制在3~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多从社会渠道招聘,重视重点本科、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制定和完善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合理的岗位轮换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鼓励会计人员自学,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财政、第三方培训机构、高校等机构合作,培养会计人员,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关系到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必须引起重视和警惕。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观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资金,用好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