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9 热度:
1、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核算矿山企业停工期间费用的弊端
(1)新企业会计准则只规定季节性大修期间的停工损失应计入“制造成本”科目,对停工成本的最终归属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制造成本”没有最终结转,那么“制造成本”或“生产成本”科目将有余额;如果“制造成本”最终结转,则最终结转应计入“产品”科目。但在矿山企业会计实践中,如果按照新标准中“季节性大修期间停工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所有类型计划中的长期停工成本都将收取在“制造成本”科目下,最终通过“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转入“产品”科目。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会导致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和资产总额的增加,还会夸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销售净利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平性,不利于报表用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做出正确的判断。(2)在生产经营实践中,企业不区分季节性大修和固定资产大修。但字面上,固定资产大修包括季节性大修,都是先停止机器运行,再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季节性大修只是季节性的。然而,新会计准则对季节性大修的停工成本和固定资产大修的成本给出了完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季节性大修期间的停工成本是通过“制造成本”收集,最终在未来产品中分摊分配,固定资产大修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停工大修是一种相辅相成的行为,将两种费用分开来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3)按照2001年版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科目中收取停工期间的费用,然后在未来实际收益期内按一定的分配方式分摊,即长期停工费用应分配给未来生产的产品成本。这样,未来生产期的产品成本就会虚高,单位成本信息就会失真,不符合会计收入与成本成本的比例原则和比形式更重要的原则。不仅如此,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明确删除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这两个科目也在企业资产负债表列表中相应删除。停工费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由待摊和预提科目处理。
二、矿山企业停工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
(1)由于矿山企业冬季长期停工成本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未来资产增加、产品成本高、会计信息扭曲等缺点,作者不建议冬季长期停工成本纳入“制造成本”科目,也不使用摊位或预提处理方法,应直接纳入当期“管理成本-停工损失”等科目。(2)技术改造发生的生产停工费用,应当按照技术改造的目的分别处理。①如果技术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安全和环境保护,建议停工期间的折旧、工资和其他费用通过“制造成本-停工成本”科目收取,期末转入“专项储备-安全措施成本”科目。②如果是未来生产产品所必需的技术改造,建议在“制造成本-停工成本”科目中收集,在技术改造完成后的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生产的产品。③建议在“在建工程-待摊费用”科目中收取停工费用,技术改造验收完成后结转计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技术改造停工期间的贷款费用应当资本化为技术改造工程费用,并计入“在建工程-待摊费用”等科目。(3)由于矿山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和勘察不足,建议停工期间的费用计入“勘察成本”。勘探取得地质成果时,勘探结转计入“无形资产-地质成果”科目。(4)固定资产大修停工费的会计处理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固定资产大修停工费的规定,即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大修停工期间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5)政策性停工、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不可预见的计划外停工,可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或“制造成本-停工损失”科目收集后,期末结转计入“营业外支出-停工损失”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