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30 热度:
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是造福国家和人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国已形成了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根据建设保障[2013]178号文件,自2014年起,地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一体化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新建各类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3600万套,累计资本需求将超过5万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财政压力,需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筹集资金。在财政投资不断增加的基础上,需要地方政府不断创新融资模式,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现状
(1)现有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资本来源渠道单一,大部分资金来自金融资金。目前,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资本市场起步较晚,金融体系不发达,很少使用信托、证券等融资工具,融资效率低,资本来源渠道单一,形成过度依赖政府投资的局面。
2. 地方政府缺乏财政资源也限制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土地出让金作为支持地方发展的支柱,显然无法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支持经济适用房的业务。这也对地方政府在其他社会事业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
(一)政府财政预算资金
一是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主要是中央补贴、省级补贴、市县公共预算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二是政府基金预算安排资金,主要是扣除风险准备金后的土地出让净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二)自筹资金和社会机构提供资金
目前,社会机构提供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试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或投融资平台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信托、债券和各种基金整合的资金。
三、结语
对于当前形势,经济适用房建设是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问题的最佳途径。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不是建设能力有限,而是建设资金不足,地方政府财政资源不足。随着经济适用房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我们应该让更多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各种信托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多方融资,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投融资平台,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