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4 热度:
1、回顾和发展――关系型信贷理论的解释与发展
关系信贷是指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是基于借款人及其业主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积累的相关信息。关系信贷与交易贷款的区别在于它们所依赖的“信息”不同。关系信贷所依据的信息称为“软信息”,是借款企业及其业主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广泛接触积累的财务经营状况、企业行为、声誉、业主个人行为等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强烈的个性化特征,模糊,难以量化,难以以书面报表的形式进行统计归纳和传递。银行可以通过业务关系渠道(如存款、贷款、结算、咨询业务等)和非业务关系渠道(如企业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等)了解这些信息,但只有当事人的长期经验和积累才能获得。
关系型信贷是中小企业和中小银行有效缓解信贷配置的一种信贷模式。信贷配置是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选择贷款利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结果。例如,一些经济实体获得了贷款,而同一经济实体显然想在同一条件下申请贷款。与大企业相比,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缺乏抵押品,破产率高,信用担保不完善,无法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分配比大企业更严重。为了有效缓解信贷配置,利用银行与中小企业长期交易关系积累的软信息来弥补中小企业硬信息的自然缺陷已成为解决方案。长期实践证明,关系信贷对中小企业和中小银行具有积极的经济价值。结合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的特点,对农村民间金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观察和分析可以发现,民间金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为民间金融发展关系信贷提供了可行性,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困难。
二、关系型信贷――民间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存的理性选择
(一)社会基础――农村社会的差序格局
从关系信贷的运作机制来看,获取和使用“软信息”是关系信贷的核心,关系信贷是包含社会网络因素的准市场交易。我国农村社会是典型的关系社会,关系网络相对较大,具有发展关系信贷的社会基础。费孝通认为,中国当地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差序格局中的社会关系是可伸缩的。它随着中心力量的变化而变化。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它是一种差异。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人际关系以家庭关系或亲属关系为中心。人们非常重视家庭之间的亲属关系,更亲密的活动是基于人际关系。如果非亲属的个人关系达到了非常亲密和重要的程度,它往往会被纳入亲属关系的轨道,比如拜兄弟。网络人员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形成大家共同维护和遵守的规范。这一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关系型信贷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2)现实的诉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资难度日益成为其发展的瓶颈。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基础融资环境差。存在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农业银行、农业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未能很好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例如,邮政储蓄银行的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小额信贷业务,目前不打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改革试点期间,农村信用社全部撤并村级网店,难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脆弱性。目前,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呈上升趋势,但大多数合作社缺乏必要的资本积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成为合格的信贷载体。事实上,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都是以合作社成员的名义贷款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很难贷款。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信用支持。没有信用档案,金融机构就无法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3)集群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
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种地理现象,即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在某一领域集中连接,形成上、中、下游结构完整、外围支持产业体系完善、机动灵活的有机体系。学者研究表明,与单一自由化的中小企业相比,集群发展的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融资优势,可以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可以说,产业集群也促进了中小企业对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的关系信贷。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集群”现象。2006年,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浙江温岭成立,由温岭50个标准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此后,全国各省、市都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单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遇到了经营规模小、服务领域狭窄等诸多瓶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成立是为了消除这些矛盾,在合作社的基础上实现再合作、再联合、再推广。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促使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相互了解各自的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行为、信誉等软信息。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还可以提供联合保障。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发展关系型信贷创造了条件。
(4)小银行的优势――民间金融的优势
相关研究表明,小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比大银行更有优势。小银行组织结构单一扁平,运营成本低,流程简单人性化,代理成本低。利用自然地理优势和敏感的外部反应,很容易获取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美国社区银行在满足中小客户和居民的财务需求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模范作用。社区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考虑借款人的个性特征、家庭历史和家庭构成、日常开支特征等个性化因素。
内生于农村社会的民间金融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近70%的农村基金贷款是通过民间贷款形成的,民间金融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依赖的资金来源。首先,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由于农村民间金融贷款人往往与借款人生活在同一地区,除了生产、贸易、信息和亲属关系外,还有许多其他联系,因此他们往往比商业银行有更充分的信息。贷款信用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建立起来。正是由于长期接触带来的信息和监管优势,传统民间借贷者在贷款方面比正规借贷机构有优势。他们可以(而且确实)利用贷款、偿付能力或过去信用记录的信息来控制贷款规模。当贷款还款刚刚出现问题时,私人贷款人将利用公众舆论、威胁或表示未来不再贷款给借款人施加强烈压力,迫使借款人履行信用承诺。其次,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信贷缺乏抵押品的情况,民间贷款人通常对抵押品的要求要灵活得多,他们选择接受土地、劳动力等特殊抵押品。第三,由于民间金融出生在农村社会,农民生活分散带来的管理成本很少。具有外部人特征的正规金融机构缺乏借款人信息,而非正规的私人贷款人可以建立和保持密切的内部联系和相互隔离的个人客户群体,并对后者产生更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