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8 热度: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住房困难现象开始呈现大量增长趋势。国家在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强调,要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应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住房困难群体数量激增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地方政府一方面承担着较高的建设任务,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制度下财权缩水,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经济适用房建设预算资金短缺。此外,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回笼周期长、利润低,社会融资往往表现出较低的投资兴趣和意向。这无疑给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二、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概述
所谓信托,就是“受托人的信任,代理财务管理”。信托贷款作为其衍生品种,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和利率,通过与受托人签订信托贷款投资协议,向受托人发放贷款的一种投资方式。在信托贷款关系中,一般包括信托贷款担保人,在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对借款人承担部分或全额还款责任,以确保委托人(贷款发行人)债权的实现。在实际投融资领域,由于管理成本低、投资规划专业、设置灵活,信托贷款往往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同时,信托贷款资金仅在客户-受托人-基金用户之间线性封闭,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对于资本需求者来说,也可以大大降低融资成本,避免融资风险的交叉扩大。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是社保基金在考虑自身资金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托贷款形式实现多元化、专业化投资的重要工具。具体来说,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是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各级基金管理机构在充分制定投资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寻求专业信托机构的合作,委托其以信托贷款的形式投资于企业、基础设施和经济适用房。
三、中国社保基金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融资匹配分析
(1)保障房融资分析
1. 经济适用房融资突出民生保障主题
住房不仅具有遮风挡雨的生活功能,还具有娱乐学习的发展功能,对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最近的“群租”、”蚁族”、“住人井”现象凸显了住房困难的严重性。因此,在“住有所居”的目标下,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资金筹集作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支柱,必然具有保障民生的特点。
2. 经济适用房建设需要持续投资,回收周期长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一样,从项目规划、审批备案、施工到最终竣工验收往往需要2-3年的施工周期。在此期间,资金的持续投资是经济适用房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在资金回收方面,主要依靠居民支付的租金。根据目前20年的施工寿命,在资本保护和低利润定价的原则下,完全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收入的时间跨度非常大。
3. 经济适用房需求持续上升,资金缺口大
在当前我国人口增长趋于平稳稳定的情况下,国内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我国城市化率将由47.5%提高到51.5%,五年内将有5360多万人进城。按平均每户3.3人计算,需要1600多万套住房,这些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住房需要城市经济适用房解决。随着规划建设量如此之大,出现了资金缺口问题。在地方政府日益沉重的支出负担下,单纯依靠政府渠道融资是不可持续的。
(2)社保基金投资分析
1. 社会保障基金的公益性和保障性
从形式上看,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缴纳和部分国家财政补贴,本质上来源于劳动者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利益的收集;从产权上看,是劳动者权益的集合。缴纳保险费的劳动者共同拥有产权,可以享受增值收入;从使用性质上看,社保基金主要作为储备基金,以应对未来的保障支出,保障人们在老年、疾病、残疾等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社保基金在来源、产权、用途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和保障性。
2. 社保基金供应稳定,支付周期长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组成。一方面,从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来看,养老保障基金的支付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所有被保险单位及其职工都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另一方面,从支付周期的角度来看。除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统筹账户为现收现付外,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个人账户均实行积累制。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能在退休时提取,这意味着从保险开始到最终享受养老金往往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如此长的支付周期决定了社会保障基金更适合采取长期投资策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 社保基金结余金额大,投资收益低
根据《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年报》,截至2012年底,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为10753.57亿元,其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为8932.8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为786.65亿元,广东委托基金权益为1034.09亿元。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养老基金余额巨大,在持续缴费沉淀下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但我们需要保持警惕的是,一方面,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形式的分布来看,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分别占38.44%、58.01%,总计96.45%。也就是说,中国几乎所有的社会保障基金余额都在银行“睡觉”,而不是通过其他投资获得更高的回报,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资本浪费。此外,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在监管模式上采用了严格的定量监管模式,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措施,投资渠道的有限性也加剧了投资效率低的问题。
(三)投融资匹配结论
从以上阐述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基金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具有民生保障和资金周期长的共同特点。此外,养老基金资金量大,面临贬值压力,急需拓展投资渠道,寻求新的投资增长点;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缺口巨大,急需寻求新的资金来源,避免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减轻地方政府融资压力。因此,综合以上几点,笔者认为社会保障基金和经济适用房在资金供需方面有很大的“交集”,资金供需匹配程度很强。可以考虑用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填补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缺口,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安居乐业的方式为民生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