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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制定了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详细准则。会计专业论文新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正式建立,符合国际财务演讲标准,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新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员工工资的会计核算。在新标准之前,员工工资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划分(以下简称旧标准制度)进行规范。新标准首次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与员工在雇佣关系中建立的各种支付关系。与原会计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新标准职工薪酬会计的主要变化
(1)员工工资的定义及其内涵的变化。新标准中员工工资的定义是企业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费用。新标准首次明确定义了员工工资的内容,不同于以往狭义的范围,是指广义的报酬,是对所有现行员工福利的覆盖和总结。新标准定义的员工工资内容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补贴和补贴,还包括员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金、医疗、失业、住房、工伤、生育保险)等,还增加了辞退补偿、带薪休假等员工工资形式,以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同时,新标准明确,员工工资不包括基于股份的工资和企业年金基金。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变更的新标准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与以往有很多不同。
1.各类职工工资的会计处理原则不同。新标准规定,企业除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还应根据职工提供的服务的受益人,将应付的职工工资计入资产、资本或当期损益。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应按总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职工提供的服务受益人计入资产、资本或当期损益。过去,除部门行业会计轨制定的工资、职工福利和受益人分别计入资产、资本或当期损益外,其他职工的工资均计入当期损益。这种会计处理的变化将普遍降低企业各期的毛利率和毛利率,同时也会对企业各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程度的递延影响,对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影响较大。
2.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新标准不涉及企业是否提取职工福利费和提取的详细比例,但在以往的实际操作中,各类企业各不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保留余额,有的按实际支出不保留余额。在一定程度上,新标准往往取消14%的提取比例,职工福利费的支出由企业掌握。当然,这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务处理还是不一致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增加了解雇补偿的会计处理方法。新标准出台前,大部分企业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时直接列为治理用度。这种做法会使企业在经济裁员时的治理用度突然增加,使企业的利润无法真正反映出来。新标准要求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同时满足以下前提,确认与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的预期负债,计入当期用途:(1)企业制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2)企业不得单方面撤销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根据新标准的划定,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与计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预备金相比,提前将该费用纳入资本或费用。这样,会计完全符合会计的比例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协调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预期负债的确认相当于计提经济补偿预备金,缓解了大量裁员时支付补偿金的压力,促进了员工的活动和社会稳定。
(3)信息披露的变化新标准与员工工资的披露原则相同,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标准与员工工资的披露原则相同,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标准规定,企业应在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员工工资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
1.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和补贴,以及期末未支付的金额;
2.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期末未支付的金额;
3.应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的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泉利及其计算依据;
5.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以及期末应付的未付金额;
6.其他员工的工资。同时,由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员工人数、补偿规模等不确定性而产生或有负债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者有事项的规定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