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6 热度:
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律会计人才培养落后
高校法律会计人才培养仍处于探索和讨论阶段,课程相对简单,课程体系主要停留在会计课程与法律课程的简单叠加上,缺乏有机交叉整合。三年制高校法律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有: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法律会计、审计基础、财务审计、审计技术方法、会计电算化、经济法、税法、诉讼法、证据调查、会计综合培训等。这种课程根本无法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会计人才。四年制本科院校法律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涉及面更广,包括会计、审计、法律三个专业,20多门专业课程。课程多,任务太重,涉及的专业面太广。在本科阶段,学生很难真正掌握和整合,应用水平也很难通过丰富的实践训练得到真正的提高。目前,无论是高校还是本科院校,由于教师短缺和水平的限制,法律会计课程的设置可以说是会计与法律课程的简单叠加,跨学科知识的整合远远不够,更不用说跨学科知识的有机整合了。本课程体系培养的学生既不能生产合格的会计师,也不能生产合格的律师,更不用说生产合格的法律会计师了。
(二)高等院校法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分散
根据培养模式,可分为以下七类院校。1.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将司法会计课程设置为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法律专业本科教育开设法律会计课程。2.河北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开设首届会计法律会计专业;2007年,渤海大学在财务管理专业设立了法律会计方向;2000年,云南财经大学和2001年,云南财经大学将司法会计方向直接提升为法律会计专业;2010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在会计专业增加了法律会计专业方向。———在会计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律(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3.渤海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在法律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律(司法)会计方向”。4.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开设法律会计硕士学位教育。5.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吉林大学、渤海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等。———在法律专业或会计专业开设法律会计硕士学位教育。2005年,复旦大学招收了第一批会计硕士学位(MPAcc)在学生中,“欺诈审计与法律会计”专业首次在全国高校开设。随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也在会计硕士学位中开设了法律会计专业。———在会计硕士学位教育中开设法律会计专业教育。7.中国政法大学对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财务管理和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进行法律会计专业培训。———独立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培训。可以说,各高校和综合性大学都在探索专业培训的途径。在形成有效、标准化、成熟的人才培训模式之前,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三)毕业生升学、就业受阻
教育部公布的目录中没有法律会计。毕业生考研时不能选择法律会计,只能选择法律或会计。就业时,他们只能是法人或会计师。然而,知识结构不如真正的法人或会计师。毕业后三到五年,他们必须比其他专业更加努力地改变知识结构,成为法人或会计师。严重影响学生的就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