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加快现有会计环境改革
发布时间:2022-08-04
中国央行会计政策选择的渐进模式设计
会计基础是一种计量标准,不能脱离会计制度的整体发挥作用。应计制度的应用只有在有效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下才具有实际意义。鉴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范围尚未确定,基于成本效益原则,短期内不宜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应实行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辅以修订的权责发生制的双基本模式。
(一)实行“两套制度,分别核算”
1.实施内容。在具体实施中,一套制度是延续现行会计基础,以预算监督为主要目标,以相关监督决策部门为会计报告用户;另一套制度是在延续现行会计基础的同时,根据改进的会计基础编制一套新的会计报告。报告要求以公众为主要用户,反映中国人民银行的公众委托责任,如实反映中央银行的社会资产管理绩效。新会计报告需要区分中央银行业务。对于货币发行、公开市场等行政业务,采用基于收付实现制度的预算会计;对于储备资产管理、再贷款、固定资产会计等业务,采用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适当引入公允价值,计提资产表内折旧,为明显的资产贬值计提减值准备,表内确认或负债[2]损失可能性较大的事项。
2.实施措施。过渡期实行两套制度并存。一方面可以测试和改进新的会计基础,避免新制度不成熟盲目实施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争取改革当前中央银行会计环境的时间,为新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过渡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应加快现有会计环境改革,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政策,修订现有中国人民银行基本会计制度,按照国际会计标准颁布新的中央银行会计标准;二是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会计报告披露格式和内容,创造“透明央行”,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设专业会计储备人才,引进现有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注重培养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系统操作能力,降低业务实施中的操作风险。
(2)预算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个别事项采用权责制,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制,部分项目采用“双基础制”
1.基本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余额,必须按照收付实现制度进行全面核算,全面客观地反映和监督财政预算的实施,为政府和政府单位的决策提供全面、完整的现金收支信息。
2.个别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双基础制。对于期末应收未收未支的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反映未收事项的责任。部分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制”。对于资本支出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支出;另一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为产权、债权或固定资产增加。出售长期资产取得收入的项目,一方面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为收支;另一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为产权,减少债权。借款或者归还外债的项目,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为债务收入或者债务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为应付债务的增减,全面完整地提供政府债务的形成、使用和偿还信息。
3.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中央银行持有大量敞口风险或溢价,仅基于实现制度原则不能保证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中央银行应确认未实现的利润和损失,未实现的利润和损失也向市场传达中央银行履行职责的信息。中央银行必须避免因未实现利润而被动增加流动性的风险。同时,中央银行会计政策的选择应考虑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即必须克服传统会计概念下未实现利润和损失的缺点。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确认和吸收未实现的损失,确认但不分配未实现的收益。因此,应选择以下两项未实现收益和损失的会计政策:一是将未实现收益和损失的直接计算机资产负债表下的权益作为准备账户或缓冲账户;二是采取更加谨慎的方法,将未实现的收益计算机权益转入损益,同时将未实现的损失直接计算机损益用当期利润弥补。
(3)逐步采用综合应计制会计政策选择模式
1.完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假设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可以收到或转让负债的价格。金融危机的爆发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建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进一步推进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
2.加强中央银行的资产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管理中,要贯彻谨慎的原则,每年年底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测各项资产可能造成的损失,计提可能造成的各项资产损失的减值准备,确保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一致。对于预计无法收回的再贷款,应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并制定长期逾期再贷款的核销标准。此外,还要加快电子固定资产的折旧限,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金额计入当期费用,确保中国人民银行利润更加真实可靠。
3.改革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在财务收支方面,当期实现的所有收入和发生或应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收支的,即使当期收支,也不应作为当期收支,逐步以权责发生制代替收支实现制。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关系,严格强调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的比例关系。同时,改变现行季度利息计算规则,按月结算利息,核实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同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及相关成本和费用,应在会计期间确认。
4.完善中央银行的会计管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只定期在互联网上发布货币供应、金融机构存款比例、外汇储备等数据,不能真正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因此,作者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巩固会计基础,防止中国人民银行内部风险案件的发生;二是大力推进会计业务电子化,确保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报表审计,逐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等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使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更符合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