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6号线投融资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5-04-20
一、PPP模式在北京地铁中的应用
2005年2月7日,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与香港地铁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集团)达成协议,合作成立公私合资公司(以下简称PPP公司),特许列车和机电设备投资建设和北京地铁4号线运营,成为中国第一个PPP地铁项目。同日,三方与北京市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
在三家公司中,香港地铁公司在香港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盈利能力的地铁公司之一。基础设施公司属于北京市政府,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资本管理业务。第一集团是北京直属企业,投资房地产、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是强大的城市综合运营商。这种优势互补的结合为地铁4号线的高效建设和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特许经营协议》规定:[2]一是设立由政府投资者控股(51%)的PPP公司;二是授权PPP公司地铁4号线30年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间不得转让;三是将项目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权出资,另一部分用租赁协议租赁给PPP公司。在项目的成长期和成熟期,通过增减租赁部分的租金,可以灵活分担部分客流风险,也可以收回部分政府投资,避免PP公司产生超额利润。第四,实行计程票价制度。如果政府的实际定价低于上述确定的票价,市政府将给予PP公司补偿。
二、深圳地铁6号线投融资模式研究
深圳地铁6号线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和光明新区,起源于龙华深圳北站,最终通过龙华新城、光明新城、石岩、公明、松岗等地区,线路长约37.8公里,投资约170.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6年。沿线土地资源丰富,具备实施PPP“轨道+物业”模式的先决条件。
地铁6号线由政府授权市地铁集团为项目发起人,通过一定程序选择经验丰富、财务实力雄厚的社会投资者,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6号线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相关资源的开发,为沿线重点地块的规划设计提供优化建议。项目发起人控股51%,项目公司经营30年。运营期满后,相关资产将免费移交市政府指定机构[3]
为使项目投资回报率满足资本市场对资本回报率的一般要求,确保项目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深圳市政府承诺每年给予项目公司123.4亿元现金补贴。资金来源为6号线长圳车辆综合基地部分地块的出让收入。初步计算后,深圳市政府将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6号线长圳车辆综合基地地块获得土地出让净收入,除6号线项目现金补贴外,还剩余。经财务分析,如果考虑政府现金补贴,本项目所有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和税后资本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可满足资本市场对资本回报率的一般要求,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