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现状
发布时间:2025-03-30
一、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比较研究的必要性
在当今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往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成为各国经济领域的制胜点。多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绝对规模达到世界前列,但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等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高的战略地位。由于其创造力强、更新周期短,整个产业要想发展良好,就必须避免大企业垄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由于其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率等特点,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由于其以无形资产为主,价值难以衡量,难以抵押和清算的固定资产难以与传统依靠商业银行市场运作的其他类型企业竞争,因此有必要探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模式和体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和日本一直擅长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必须有很多参考资料。本文旨在比较和分析几个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方面的措施,并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模式提出相关建议。
二、“政府主导”日本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模式
“政府主导”是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模式。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中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主要银行将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的。如果从投资方式的角度来看,日本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属于间接融资。在日本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双重融资结构”是独一无二的。在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来源大多是以银行为首的银行贷款,这几乎是唯一的融资渠道。在外源融资中,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有40%左右的主银行贷款,企业集团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逐渐成为主银行贷款的对象。二战后,为了帮助有竞争力但缺乏资金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日本政府建立了3个系统直接控制和投资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服务于支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三家金融机构分别是环境卫生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家金融公库。除政府金融机构外,还在民间设立地方银行、信用公库、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