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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投资成本效益分析
发布时间:2025-02-18

中国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投资成本效益分析
 
(一)成本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信托业务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收集信托资产的,由信托资产承担;不能直接收集信托资产的,由信托投资公司承担。”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信托贷款投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投资成本主要是信托机构管理资金的相关费用,也包括契税、印花税和银行提供的担保费用。在南京经济适用房投资案例中,江苏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收取的信托费率为0.18%,与目前大部分信托费率保持在1.5%左右的水平相比相当低。除了信托费用,还有经济机会成本,即社会保障基金在其他领域投资的最高回报。但由于社保基金的实际资金形式,有96%以上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因此,笔者认为,定期存款的利率可以作为社保基金投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机会成本。
 
(2)投资效益分析
 
目前,根据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全国社保基金向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放贷款30亿元,利率为6.05%,构成:社保利率5.45%(季度浮动),信托费率0.18%,担保费率0.42%,社保基金实际收益率5.45%。虽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没有与其他城市公布具体的投资协议,但笔者认为,其贷款利率基本上是以南京为样本设定的,即: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加上银行担保费、信托公司信托费等费用,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和项目本身风险,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是浮动还是固定取决于双方的谈判。由于实际收益以贷款利率为基准,将高于存款形式的投资收益。
 
(3)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满足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根据“十二五”制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部署,到期末,我国将新建经济适用房3600万套。届时,我国城市经济适用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这无疑是对人民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的巨大改善。社会保障基金的帮助更有利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避免在资金缺口严重的情况下被迫降低建设任务指标。
 
二是调控房价,减少市场泡沫。由于社保基金信托贷款带来的资金补充将大大缓解当前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资金瓶颈,有助于顺利实现经济适用房扩张的目标。经济适用房供应规模的扩大将有效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住房供应,促进房价逐步接近合理水平,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达到调控房价、减少房地产泡沫的效果。
 
三是带动经济发展,避免硬着陆。住房建设可以带动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指院2012年发布的报告,房地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在10%左右,GDP增长率在1.5-2个百分点。全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5%左右,经济越发达,城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越高。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过度打压”房地产业的发展是不可取的。在解决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问题上,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最好的办法。由于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一样属于房地产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仍然可以促进与之密切相关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弥补房地产市场调控带来的增速下降。
 
(4)成本-效益分析结论
 
从投资成本效益的比较来看,由于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成本核算的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投资的经济效益肯定不如商业房地产行业,但主要反映了一种社会责任投资。在当前经济紧缩的背景下,特别是在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优惠条件下,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一个可行的投资项目。养老基金投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在获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可以获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养老基金投资经济适用房建设不仅可以满足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而且可以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财政支持,实现养老基金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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