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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制度环境问题的多元化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25

东道国制度环境问题的多元化解决方案
 
东道国的制度环境包括正式制度(如政治和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合同)和非正式制度(包括人民的行为准则、行为准则和惯例),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制度。从正式制度环境和非正式制度环境的双重角度,可以改善中国企业所面临的东道国制度环境。
 
正式的制度环境。为了改善东道国的正式制度环境水平,我们需要继续推进双边和多边合作协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较差的东道国制度环境,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国家可以为OFDI企业提供更完善的保障机制。通过了解和掌握有效的协议,OFDI企业将有助于维护其海外合法权益。
 
双边投资协议(BIT)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T)它是与OFDI最密切相关的两种协议。中国已经签署了130多个BIT和100多个DTT。《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中国将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的BIT和DTT。
 
BIT是国家间为促进、鼓励、保护或保障国际私人投资而签订的书面协议。BIT通过明确规定投资准入条件、投资待遇、征收情况、争议解决方案等权利和责任,从法律层面对投资者提供鼓励和保护。基于东道国的法律法规,BIT通常书面同意东道国企业可以享受公平、公正、不低于本国和第三国的待遇,以鼓励签约国企业进行跨境投资。制度环境的改善孕育了OFDI的顺利发展,Egger和Egger, Pfaffermayr(2004)发现OECD国家之间的BIT可以增加30%的双边投资存量。BIT的积极作用并不局限于发达国家,Busse等(2010)发现BIT也能显著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流入。Egger和Merlo(2007)指出,BIT不仅能在短期内显著促进OFDI,而且能在长期内发挥更明显的促进作用。“一带一路”是BIT在促进OFDI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BIT,实现“一带一路”战略至关重要。
 
DTT提供了解决双重征税和随之而来的税收所有权问题的途径,通常包括税务情报交换的条款。促进政府间互信,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优化双边投资环境。从积极的角度看,DTT能乃拔松慕任,乃拔松慕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东道国的税收制度环境,促进OFDI的发展:(1)消除可能的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2)为OFDI企业提供非歧视性税收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3)缓解税收制度的不确定性,增加政府认可的投资者信心;(4)为双方企业提供不低于、往往高于东道国一般水平的制度保障。从消极的角度来看,DTT可能会阻碍OFDI的发展:(1)减少“税务天堂”的生存空间,避免OFDI企业恶意逃税。DTT和税务情报交换协议可以加强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减少滥用税务协议的可能性。避税仍然是中国OFDI的主要动机之一(Wang et al.,2015年),中国与主要避税地签订了DTT或单独的税务情报交换协议;(2)DTT的生效将减少部分避税投资,通过减少部分OFDI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其转移和退出。综上所述,随着世界经贸体系的日益完善和中国OFDI的日益成熟,中国OFDI对东道国体制环境的积极偏好逐渐增强,DTT对促进中国OFDI的作用有望更加显著。
 
多边合作协议有利于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协商,帮助中国企业走向全球。根据各自的国情,国家在制度、政策、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为了顺利开展多边合作,国家需要以多边合作协议的形式达成共识,寻求共识,保持差异,继续加强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亚洲合作对话(ACD)、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中亚地区经济合作(CAREC)、亚信会议(CICA)、上海合作组织(SCO)现有的多边合作机制是为中国OFDI企业创造更好的东道国制度环境的基础。“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化”战略在区域合作理论和全球化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创造新的区域多边合作,实现全球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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