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模式由政府主导
发布时间:2024-12-06
中国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模式由政府主导,多种保护手段相结合
尽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复苏乏力,但中国的海外投资却异军突起,增长迅速。保护海外投资利益逐渐成为中国海外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在政策发布与实施、加强机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信息咨询、服务、人员安全和人才培养等服务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外交手段与法律相结合的保护模式,充分利用双边和国际多边机制,辅以企业、商业(协会)等社会力量。
1.海外投资利益保护以政府为主,协调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中国政府一直在保护海外投资Y利益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承担着从制度、机构、制度建设到服务、人员保护、具体投资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工作,对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利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中国政府不断完善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构。在海外投资管理和利益保护方面,目前主要由两个部门负责――商务部注重海外投资事务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外交部更注重海外投资利益的保护。2013年11月12日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协调外交、政治和军事力量的统一决策和协调机构,确保海外人员的生命和资产安全,防止重大经济利益损失[6]。这种跨部门决策机制在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保护海外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次,中国越来越重视海外投资的立法工作,国家部委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商务部还计划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起起草中国《海外投资法》,规范和支持中国企业的国际经营行为,保护中国企业的外商投资权益。
第三,中国政府先后成立了几家海外投资服务机构①,为中国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会议展览、法律投诉与争端解决、研究报告发布、培训等服务,提高中国企业应对海外投资风险的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还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建立海外投资安全网络。鼓励企业不仅加强自我管理,而且加强东道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保持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鼓励在中国企业相对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中国企业商会,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
2.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机制,结合外交、经济和法律手段,共同保护海外投资利益。在双边合作方面,我国已签订或重新签订了104份双边投资协议②,建立了160多个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与美国、欧洲、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建立了高层经济对话,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多边等多层次经济合作协议③。在多边机制中,中国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相关标准,积极反映中国的需求,实现参与全球治理的权利。“十三五”期间,中国还将与有关国家共同推进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我??不仅是《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民间投资纠纷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重要国际投资条约的缔约国,而且重视加强区域投资协议的商业签署④。在具体领域,我国还加强了双边沟通协商机制⑤。通过在双边和多边领域的努力,中国正日益从国际投资规则的“接受者”转变为“制定者”。当海外投资利益受到实际损害或损害威胁时,中国政府不仅利用政治、经济、外交手段,积极与相关国家政府沟通,而且开始关注法律方法,鼓励企业诉诸国际投资纠纷解决机构维护海外投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