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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对策
发布时间:2024-11-08

探讨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对策
 
(1)明确划分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
 
明确划分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权力对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起着重要作用。具体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在不相互干预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要根据法律形式确定的权力来确定。例如,地方政府应承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项目应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和支付一定的财政资金。
 
(2)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
 
从以上可以看出,转移支付在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实施过程需要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的基础。因此,结合我国地方实际,国家应建立健全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政策目标,调整现有财政分配模式,加强发达地区财政资源调整,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平等化;其次,建立以县级政府为主要对象的转移支付制度。与省、市政府相比,县级以下基层政府财政资源薄弱,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县区。为了促进基层地方建设的公平性,省、市政府应尽量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资源分配给基层财政,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为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建立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应配置相应的转移支付专职管理机构,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3)完善我国地方财政体制配套设施
 
改善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配套设施,主要需要改变地方政府的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为此,地方政府应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地调控市场,让市场实体独立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结合地方政府体制改革,减少行政支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部竞争机制。在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要结合地方市场经济建设适应的公共财政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使法制建设适应地方财政改革,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立法的积极作用。完善法制建设后,要加强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财政监督制度,对地方财政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鼓励社会对其进行监督,进而在广泛的监督过程中完善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
 
结束语
 
本文从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入手,分析了制约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债务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相关对策,旨在通过加强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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