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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01

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措施
 
(一)开展电子财政监督
 
首先,有效整理和应用信息资源,积极建立电子监督信息机制。现阶段,“金融项目”逐步推进应用,财政部门逐步建立预算管理编制、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制度,积极建立预算集中支付、电子支付、财政税收征收制度[2]。二,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开展电子在线监督业务。这需要完成业务代码分类、业务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库管理,同时利用数据交换、信息网络等技术,实现财务工作的数字化。因此,可以加强财务预算的实施,避免财务资金占有、非法挪用、截留、极大限制、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资金收付、单位财务会计、资产动态变化等活动,保持预算的严重性。
 
(2)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体系
 
在促进信息监督的过程中,必须扩大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财政监督部门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有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此外,对监督检查和处罚的反馈和双向沟通可以有效地促进财政监督的管理和改革。确保监督部门披露所有业务信息,确保部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这要求各机关积极开展监督活动,认真完成文件复制、信息共享、参加会议等工作,实现内部信息的顺利沟通和共享[3]。
 
(3)积极建设财政监督信息化软硬件
 
首先,加强建立信息金融监督的软硬件,整理分析信息资源,建立电子网络监督信息机制。有效优化网络结构,充分发挥网络效率,深化信息应用,努力探索提高网络监督效率的潜力。其次,必须有效利用数据资源,建立电子网络监督业务[4]。目前,硬件建设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但也需要进一步改进硬件设备;软件建设不令人满意,应增加人力投资。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探索和规划,信息化建设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5]。一些单位开发了相关软件,但完成财务监督业务的整合仍需要很长时间,必须实施多期软件开发才能完成系统的改进。同时,缺乏实现信息化的探索,应结合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围绕监督内容恶化的对象,对项目的开发进行详细规划。同时,努力建立信息监督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财务监督工作,使具体活动有法可依。在监督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关的监督信息方法和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具体行为。
 
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共金融体制的逐步完成,金融规模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资金绩效评价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关注。财务监督范围逐步扩大,监督工作量急剧增加。财务监督信息沟通存在问题,大大降低了监督效果。长期规划的缺乏使监督信息化进程缓慢,严重影响了财务监督工作效率的提高。为信息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便利,促进金融监督信息化发展,最终实现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监督一体化”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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