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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4-08-04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企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管理(控制)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只有这样,审批人员才能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财务收支,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通常由经理签署或填写原始凭证,然后按照规定的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并提交会计部门进行审批或报告。作者认为这个审批程序并不是很合理。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审批前审批,必然导致会计人员的审计是徒劳的。许多会计人员直接根据是否有领导签名进行审计。如果领导已经批准,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审计和监督的作用。因此,作者认为,在审批程序的设计中,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批人员,则应实施先审批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原则;(5)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报告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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