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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30

一、建立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
 
应收账款以销售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销售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责销售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控制数量以上一年实际平均余额为基础,结合当年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井作为销售、人员和销售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应收账款控制数量占计划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解给每个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有权确定信用销售对象,经销售部门批准,超过销售部门权限,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年终各级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超过控制数量,适当扣除奖金,低于控制数量。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入应收账款管理,彻底改变销售人员信用销售、会计人员收款的被动情况,真正实现谁信用销售、谁负责、谁负责、谁负责、责任明确、分工具体。
 
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和年龄。财务部门应当编制一定期限内信用销售客户的销售、信用销售、收款、年龄分析表和分析材料,交给单位领导。在分析中,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确定当前的坏账处理和信用销售策略。
 
二、制定企业收账政策
 
收账政策的制定是指企业制定收回过期应收账款的程序和有关规定,以便有章可循。收款方式和步骤一般包括信函、电话、面试、债务重组和诉诸法律。选择哪种收款方式取决于账户数量、过期时间、客户信用质量以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收款方式,企业都要付出代价。一般来说,收款成本越高,收回的账款就越多,平均收款期限也会相应缩短,坏账损失也会越小。但收款费用达到一定限度后,额外的收款费用对进一步减少坏账损失的影响将相当微弱。因此,制定收款政策是为了减少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增加收款费用所节省的成本之间的平衡。如果前者小于后者之和,则表明制定的收款计划是可行的。
 
从节约催收账款成本和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角度来看,自我催收是最佳选择。早期自我催收程序一般如下:
 
(1)逾期15天,发出第一封催讨函,并致电对方负责人询问情况,了解其态度。
 
(2)逾期30天,发出第二封催讨函,再次打电话,立即停止供货,取消信用额度。
 
(3)逾期60天,发出第三封催讨函,如有可能对客户进行检查。
 
(4)逾期90天,发出第四封催讨函,咨询专业机构,对债务进行资产调查。
 
(5)逾期180天,考虑诉讼或仲裁。
 
应收账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应不断完善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机制,正确利用信贷销售,降低风险,占领市场,扩大利润,促进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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