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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02

农业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科学高效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村级财务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它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经过多年的实践,农村财务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毫无疑问,农村财务管理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果不合理解决,将制约整个农村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是必要的。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财务相关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责任意识较弱
 
在目前的制度下,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在农村工作的财务人员没有获得学士学位,重要的是大专和高中水平,甚至农村部门的财务人员也只有小学学位。由于种种原因,农村财务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财务知识培训,对基本财务知识了解不多,无法清楚掌握财务处理工具。虽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很少,但他们满足于现状,未能及时更新会计知识,培养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导致相关业务素质下降。更严重的是,一些农村财务人员偏离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消极应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私下降低了执行标准和水平,造成了许多不规范的现象。许多村集体由于村干部“言语”造成更严重的损失,主要是因为村干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意识,知识狭窄,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加上缺乏专业财务知识,严重扰乱农村财务管理秩序,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具体来说,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未充分重视会计工作,将会计工作简单定义为收支行为,忽视其重要性,忽视会计工作;二是只关心村经济发展,把村财务管理作为工作的绊脚石,完全没有意识到村财务管理问题将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忽视“民主监督”的必要性,认为只要腐败,就完全忽视村民的感受和建议。
 
(二)财务公开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方面,财务公开严重滞后,公开内容和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披露暂行规定》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或每月公布本季度或本月财务收支,响应村民要求,影响农村发展或村民要求披露项目应及时披露,但实际上,财务披露已成为常态,部分村只公布前几个月,甚至在年初公布后。鉴于公布的内容,一些村庄避免重视,对村民的高度关注,只是简单地公布数据,完全保留细节,村民不知道钱花在哪里,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村民对财务披露真实性的质疑。此外,对于财务公开程序,也只是走过场。根据有关规定,财务披露需要经民主财务管理小组审查,并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大相径庭。同样,一些乡镇的审查材料也没有村级负责人签字,或者会计人员包括所有人员签字,这使得公告程序只是一种形式。一些典型的情况是村干部一手遮天盖地,财务公开完全由村干部操作。另一方面,财务公开信息质量不符合规定。由于对村干部财务管理的误解和主管部门审查监督不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公开信息失真。部分村级财务公开只由财务人员独自操作,村民迫切需要知道的事项未能准确公开。此外,委托代理财务管理下的专职会计过于重视凭证审计,但忽视了监督环节,未能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而且,民主理财小组往往与村干部有裙带关系,严重影响了监督的独立性,因此财务披露的信息质量将大大降低。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大多数农村财务管理只注重资金管理,而相对忽视了农村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造成巨大浪费。农村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物资产使用效率低。大多数村民没有形成资产管理的概念,简单地将资产管理视为“监督”,也没有考虑如何保持和增加其价值,为村集体寻求更大的利益。在集体资产管理中,只注重数量,却极大地忽视了质量和价值管理,提高了村集体资产的闲置率,未能充分发挥闲置资产的效率和价值。调查显示,广西资产流失主要是由于缺乏资产管理制度,导致权责混乱;资产未及时入账,当年坏账未严格清理。二是资产转让不规范,未实施有效监督。国家对村集体资产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证其不被侵占、挪用等。当时,在实际转让过程中,包括销售、租赁等,由于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转让程序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行为。如报广西某村资产出售、出租、出租,未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完全由村干部决定。此外,在集体资产销售、租赁、租赁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资产价值评估,资产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更有甚者,村干部暗箱经营,将集体资产出售、出租、出租给利益相关者,甚至“拿回扣”、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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