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海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2-02

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依据
 
2010年9月1日实施的《高校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教育收费、资金来源、预决算、材料采购等列为高校积极披露的信息。同时,高校应在学校网站上设置信息披露栏,披露需要披露的信息。2012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是学校事务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规定了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随后,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广东省政府下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披露的意见》(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013〕38号)和2014年7月教育部关于公布《高校信息披露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等文件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详细要求,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有具体规定。
 
我们可以将上述文件中关于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教育收费、财务制度、资金来源、材料采购、预算和决算、资金使用、投标七类。
 
二、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设置
 
虽然教育部多次发布文件,规范高校信息披露工作,广东省政府也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但由于信息披露组织不明确的原因,高校的具体实施效果受到了影响。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高校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缺乏信息协调机构。许多高校信息披露专栏采用不同的信息链接到不同的部门页面。
 
(二)财务信息披露程度低
 
我们对广东省141所大学进行了全样本研究,发现有49所大学没有披露财务信息;剩下的92所公开财务信息的大学,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是很理想。采访中发现的原因是信息不披露或不完全披露基本上不会受到惩罚,但如果信息披露造成问题,责任将属于信息发布者;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不会受到表扬。这两个方面的存在使得不披露或更少披露的做法成为大学的理性选择。
 
(3)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粗放简陋
 
目前,信息披露平台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更大的随机性。许多高校的信息披露平台建设非常广泛和简单,有些链接无法打开,许多信息需要下载才能查阅,给公众查阅高校的公共信息带来不便。一些高校将信息披露平台视为通知栏,不按要求对公共信息进行分类,简单地将学校的通知堆放在一起。一些大学把信息披露专栏放得非常隐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找到。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