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标准化水平的对策
发布时间:2023-12-14
提高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标准化水平的对策
(一)优化机关财务监督模式
行政机关资金的使用应当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当前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国家财政、审计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条例》等基本制度规范了对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严格检查和审计。对于内部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行政机关财务会计人员进行评估,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标准化水平,明确责任制。一旦有违规行为,必须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其次,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有关部门应善于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优化行政机关的财务监督模式,如利用互联网的特殊监督优势进一步披露机关资金的经营管理,加强外部监督,同时通过网络环境辅以媒体和群众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在开放公正的环境中提高财务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机关收支行为
首先,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单位所有财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实施范围,严格按照财务法规完善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收支项目,细化相关收支标准。其次,行政机关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专项资金的实施,避免资源浪费。
(三)规范和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针对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大规范和落实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力度,落实招标采购政策,提高行政机关资金使用效率。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大宗商品采购和各项工程项目招标是其资金支出的重点,具有管理难度大、风险大的特点。为了有效降低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适用于行政机关的集中采购和招标制度,使机关在集中采购时有据可依,用制度和规范约束政府采购和招标的全过程,加强全面监督,真正货比三家,质优价廉。招标采购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对有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为财务管理标准化提供依据。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具有其特殊性,提高财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对实施国家政策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加强改进,不断优化财务监督模式,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规范和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大力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政策,大大提高行政机关资金使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