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12
目前,高校教育形式多样化,资金筹集渠道多样化,导致国家财政投资、职业收费、科研资金收入大幅增加,支出规模也相应扩大。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需要完善,导致高校财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是高校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课题。
高校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高校会计制度在会计中没有严格执行,会计数据不真实,导致会计信息扭曲。主要问题如下:
1.高校事业性收入支出核算不完全遵循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入支出核算不完全遵循权责发生制,存在总账、明细账、报表、总账、明细账与实际业务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底虚列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虚列基础设施投资完成金额,达到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各项资金的目的。
3.存在二级单位收支不计入学校同级财务会计的问题。财务决算年终编制时,学校同级报表未与二级会计单位报表合并,继续教育学院收入通过应收账款和代理资金计算;物流、学校行业收支不计入学校同级年终决算报表,普遍隐藏收入。
(2)不完善的资产管理
在资产管理方面,大多数高校存在“重财轻物、重采购轻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不一致、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实物账不一致、资产对外转让、学校内部分配、报废手续不完整等,甚至有些高校没有准确的资产购置金额,导致资产流失和资产账户不一致。
(3)不守规矩的收费
大多数高校在收费管理和票据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收费、超标收费,如学生考试费、微机费、户口代理费等。
2.收取学生费用时,按名册收取学校自制收据或未打开收据,收入不上缴财务。如后勤或校办企业代为采购收取的教材费、公寓配套用品费、体育服务费等,部分学生费用仍在采购价格上,上涨一定比例收取。
3.部分预算外资金事业性收入未上缴,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部分事业性收入仅部分上缴,未按规定足额上缴财务专户,存在现金坐支现象。
(四)财务统管不到位
部分高校财务管理不全覆盖,存在死角。二级院(系)、部门(单位)收费、创收收入不上缴,私自设立小金库。如学校教务处收取的成人高考培训费、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费、CET-4、CET-6考试费未提交财务部门核算,形成账外资金;另一个例子是,校外语系教务员采用不打开收据、少填写收据的方法,贪污20多万元。
(五)不清楚的校企管理关系
高校与校办企业的管理与产权关系不明确,学校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不力。主要表现为:
1.校办企业免费使用学校人力资源、设备仪器、科研成果、学校场地等资源。国家减免的税收未上交学校,造成学校设备、力量、资金和场地的流失。
2.学校与校办企业的收支相互抵消,学校应收入抵消校办企业的消费、采购等费用,为一些人腐败提供便利。
3.学校与学校企业之间的国有产权关系不明确,不重视学校企业的各种风险,学校企业未按上级规定重组。普遍存在管理放松、缺乏监督、承包外包的现象。无论学校提交的任务如何,无论学校企业的经济责任如何,无论学校企业的经营风险如何,学校企业都处于“三不管”的状态。特别是高校部分学校企业已上市,这些上市公司在股东权益分配和学校无形资产使用方面没有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上市公司免费使用高校无形资产,因各种原因长期拖欠股息,不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