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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内容
发布时间:2023-11-26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规范交叉持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新标准对母子公司交叉持股情况有严格要求:子公司与子公司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应参照母子公司执行,即抵消所有者权益的部分。2.删除不属于调整事项的内容。删除原标准中不属于调整事项的内容:在购买日节点,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份额大于所有者权益,差额需要列出,即在商誉项目中列出。如果发生减值,应列出减值余额。
 
3.删除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的内容。在新会计准则中,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的内容被删除并规定,在母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相互抵消的同时,减值准备也需要抵消。
 
(2)利润表
 
首先,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即子公司少数股东需要分担的损失份额大于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应当按照要求减少少数股东的权益。
 
其次,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母子公司相互出售资产也进行了单独的区分和规定。
 
(3)现金流量表
 
从现金流量表来看,与原标准相比,可以看出整体思路没有变化,只调整和修改了局部内容:一是母子公司通过当期投资收益获得的现金应当抵消利润和偿还利息;二是母子公司之间的其他内部交易资金也需要抵消。
 
(四)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整合了特殊交易的相关内容,对其会计处理过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增加了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等具体要求。例如,第四十七条的关键内容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可以同时享有净资产的具体份额差额,需要调整资本公积,不足以减少,需要调整保留收益。第四十八条关键内容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I可以根据股权的公允价值(购买日)计量被投资者的具体控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比原会计准则更系统、更全面。对企业,相关内容判断标准明确。然而,我个人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需要融入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如母公司和相关控制的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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