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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逐渐加强
发布时间:2023-11-11

一、最新动态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建立高质量的全球统一会计准则,充分响应20国集团(G20)和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倡议(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进一步加快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的研究和改进步伐。2011年5月12日,ISAB发布了《国际会计报告准则》第13号(IFRS13)“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新规范了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此外,2012年5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公允计量计量(草案)。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CAS39)“公允价值计量”。
 
二、比较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公允价值在我国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财政部于2014年1月29日正式颁布了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并于2014年7月正式实施。本准则共13章,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和披露。本文从三个方面简要分析了新标准,并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进行了比较。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所需的价格。中国的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特别强调,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应当假设出售资产和转让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应当假设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但在市场参与者方面,我国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市场参与者应满足以下条件:1、市场参与者应相互独立,无关联方关系;2、市场参与者应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负债和交易有合理的认识;3、市场参与者应具备自愿交易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能力。相比之下,国际财务报告标准强调,主体必须在计量日进入市场,必须从主体的角度确认主要市场,不允许不同主体之间的主要市场存在差异。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在公允价值的初始测量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强调,除特殊情况外,公允价值应与交易价格相同。国际财务报告标准以交易成本的概念为基础,强调交易成本不应调整用于计量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主要市场的价格。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测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第13号没有太大区别。主要区别在于IFRS13提出了“最高效、最佳使用”的概念,并规定当主体不打算积极使用或因竞争或其他原因不打算按照最高效、最佳方式使用非金融资产(如无形资产)时,也应按照最高效、最佳使用的假设进行测量,而我国会计准则不涉及本规定。除了IFRS13的相关规定外,我国会计准则还根据债务和自身权益工具的原则进行了规范,比IFRS13更为明确。IFRS13对基于相同或类似债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没有类似规定。
 
三、原因分析
 
我国颁布的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现代会计的基本计量属性。从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影响和应用逐步加深,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逐渐加强。但趋同并不等于等同,而是在互动中趋于统一的过程。那么,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为什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同呢?分析表明:1、国际财务报告标准发展时间长,概念框架明确。因此,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早就对公允价值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实践。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没有概念框架,因此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概念框架?在规定公允价值的过程中,需要对概念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选择机制也存在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强调选择性和灵活性,这是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需要为各国提供有效和协调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国际标准,但也需要对政府财政部负责,这是法律的范畴,强调高度统一。3、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工具交易市场和投资性房地产市场还不够完善,因此在公允价值确定和计量方面更加主观,可操作性更差,更容易获得经营利润。因此,鉴于我国特殊的市场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经营和关联方交易,使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体系中得到更标准化的应用。不仅如此,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还要求更充分地披露财务报表,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4、除上述原因外,中西文化与价值的差异也是标准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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