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调整工程概算与财务会计口径不一致的
发布时间:2023-10-30
根据水利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完善编制方案、收集整理资料、确定基准日期、完善竣工财务清理、编制报表、编制说明书等一系列程序。
(1)制定编制计划,细化编制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将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水利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施工、监理、设计、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等单位的积极配合,由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编制。在编制方案中,除确定编制日期、期限和要求外,还对各部门进行详细安排,特别是对编制中的难点。
(2)施工、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应及时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防止编制工作延误
财务决算完成前,施工单位95%的工程款已经支付,剩余5%的保修金需要在工程质量消失后支付。因此,施工单位会拖延提供结算,争取更有利的结算金额,使财务部门无法及时编制决算。施工单位应在决算前积极督促施工部门按时提供工程结算信息。此外,在招标过程中,还应注意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使决算工作正常进行。
作为设备供应商,应在货物所有权相关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给买方后,向买方提供全额发票。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设备供应商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金额开具发票,这将减少供应商当年的销售收入和销售税。但违反财务制度,也给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带来困难,建设单位提醒,并在签订合同时对此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鼓励供应商及时全额提供合规发票。
(3)财务部门调整工程概算与财务会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存在概算与会计科目不一致的现象。项目投资分析表按项目概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按会计科目汇总编制,使决算报表编制口径不一致,导致决算数据收集不能与同一套会计项目一一对应,财务部门需要与设计、概算编制人员沟通,细化各项目的对应关系。在编制过程中,要避免频繁转账,实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达到账表一致。对于不能在概算和会计科目中相互穿插的统一科目中列出的费用,应记录在备查账上,以确保决算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工程项目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如有超概算,应查明原因
在编制决算中的投资分析表中,可以根据填写情况直接找出超节约概算的成本。对于超预算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由于水利基础设施财务管理属于概算和预算管理,预算控制的最大优势是及时发现超节约概算,及时纠正偏差,在日常会计中控制每笔费用,确实实现了预防措施
然而,其控制的缺点是概算不能随着实际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因计划或设计变更引起的超节约概算,在2014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新提出分析解释这种情况,改善预算管理的不足。
(五)竣工决算编报前应当清理合同或者协议,新增资产应当提供资产清单
作为编辑和报告人员,应充分掌握合同或协议的履行情况,并要求工程管理部门提供新资产的资产清单。在合同清理过程中,对合同最终定案金额、保修金、未付工程款、是否违约等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合同中的每一笔金额都对应于新资产的价值构成,形成的资产应与工程部门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对。对于偏差,应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防止资产遗漏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