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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评价
发布时间:2023-10-02

河南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评价
 
根据上述评价指标体系,对河南省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实际评价。通过分析,可以验证本文建立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1)评估对象的选择。根据2015年5月21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河南省共有高校129所,其中本科院校52所,高职院校77所。根据《高校信息披露办法》,这两类高校应在网站上开设信息披露专栏。但马杰(2013)、杜俊平(2014)通过调查发现,不同性质和层次的高校在信息披露专栏的建设和使用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本科院校信息披露情况明显较好,高职院校信息披露专栏尚未完善,本科院校水平较高,更具代表性。因此,本研究最终选择了河南省52所本科院校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分析。
 
(2)评估时间。对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一方面是基于学校主页上的“信息披露”专栏;另一方面,通过登录学校财务部、资产部、基础设施部等相关网站,最大限度地获取学校的公共信息。鉴于《高校信息披露办法》自2010年9月起实施,评估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超过此期间的所有信息均视为无效信息。
 
(3)评价结果。根据上述评分标准,利用本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对河南省52所本科院校的公共信息进行评分。财务信息公开综合评价得分见下页2。本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4)对比分析。马杰(2013)、罗伟峰(2015)分别对江苏省和广东省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探讨。通过本文的调查,特别是与江苏省和广东省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比较,可以发现河南省高校在财务信息披露专栏设置、披露内容完整性、披露程度、披露质量等方面并不乐观,远离两省,与公众期望仍有很大差距。据笔者调查,江苏省和广东省高校之所以财务信息披露良好,是因为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内高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并要求高校将财务信息披露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披露的意见》,规定“学校应主动披露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2015年10月,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草案。与其他省份相比,实施速度较慢,暴露了河南省推进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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