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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会计毕业改革之路
发布时间:2023-07-23

1、高职院校会计毕业改革之路
 
首先,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教育分为大专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的学术教育有不同的学术标准,这些学术标准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对于大学教育,《高等教育法》确定其学术标准为:大学教育应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法》并没有提到大学教育必须具备研究工作的能力。因此,取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的撰写具有法律依据。
 
其次,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但其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这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和研究生培养目标有很大不同。本科教育旨在培养理论知识广泛、应用领域广泛的人才。硕士和博士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技能型人才”,而不是理论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人才。技能型人才毕业后,往往要走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实践性强,需要具备专业或岗位所必需的动手操作能力,专业知识足够。因此,毕业论文适合高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但不适合高职教育。[2]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是培养各行各业的实务型会计人才,而不是研究型人才。毕业后,高职院校学生主要到企事业单位等财务部门从事基层会计工作。目前,这些具有研究特点的毕业论文显然不符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
 
第三,目前以“毕业论文”为核心的高职院校会计毕业考核形式是从科研导向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中学习的。这实际上要求很少有科研培训的学生在毕业时写具有科研特点的毕业论文,同时也要求这些论文符合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多年来,高职院校教育会计专业的管理者和教师并没有意识到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但仍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如果不跳出科研导向的毕业考核形式“毕业论文”,无论多么努力,都很难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如果毕业论文不能保证基本质量,是否有必要在毕业环节设置毕业论文;当论文质量的底线和标准越来越低时,毕业论文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这些都是我们的教育经理应该考虑的问题。
 
2、改革建议
 
综上所述,撰写高职院校会计毕业论文弊大于利。对于高职院校会计毕业环节,应围绕高职院校教育的特点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选择其他更有利于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发展的毕业考核形式,而不是毕业论文。笔者认为,学生应以实习实践为基础,结合实习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扩大实习实践报告的内容,用实习实践报告代替当前的毕业论文。这种实习报告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包括:
 
(1)案例分析。也就是说,让学生分析和思考实习中遇到的一些案例,分析案例,撰写应用报告。例如:从事财务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培训的重要性,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计算机和软件应用能力、外语能力等;认识到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分析实习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撰写实习单位的财务分析报告。学生掌握实习单位材料后,可以独立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企业决策层提供有用的财务分析报告。
 
(3)为实习单位设计一套会计制度。即以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环境为背景,运用所学知识,对实习单位的会计、出纳等具体工作进行全面或部分的规划和安排。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为库存管理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制度、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等。
 
(4)撰写实习单位的专题调查报告。本报告旨在反映学生对实习单位的基本理解和判断,调查报告应结合学生毕业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例如:实习单位基本概况、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状况、产品销售、会计政策、投资、融资策略、财务状况等,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以上方案与毕业实习紧密结合,从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避免以往毕业论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评价学生综合运用会计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合作能力、适应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达到高职教育的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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