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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应用现状
发布时间:2023-05-22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应用现状
 
从宏观背景来看,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或制约,危机和挑战也应运而生。经济实体的多元化促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容更加丰富,业务会计要求也在提高。同时,国家财政收入的合理规范使用要求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大程度的挑战。一些私人小金库和利用职权牟利的现象将暴露在阳光下。从会计制度改革的角度来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对新制度认识不够全面,新会计科目和部分新会计内容掌握不到位,部分单位仍需要理论改进和实践规范,督促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应对发展浪潮,积极落实新制度,创新发展模式。
 
(1)资金使用管理不明确。虽然新制度规定单位预算管理应按批准收支、固定补贴、单位预算方式确保收支管理的完整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很难有明确的分割线。如果单位支付水电费作为财政补贴支出,但单位经营部门收回的电费和公用事业费可以在财政补贴前抵消,因为新制度规定不能返回零余额预算账户,只能作为预算外资金使用。这导致财政资金边界模糊,财政资金支付分散,管理不统一,容易导致预算管理混乱,使资金的实际使用与预算目标不同。如果时间长,到年底就会造成与会计预算不一致的麻烦。
 
(2)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不全面的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中最关键的部分。会计报表不仅可以帮助管理者提高预算和决算管理水平,而且可以充分了解公共机构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公共机构的会计报表有三种: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部分单位每月只出具收入支出表和资产负债表,不出具季度报表,科目汇总表只出具季度报表,不按月出具月度报表,报表披露不全面。这是因为单位管理层不重视会计报表的使用,单位除财政拨款外没有收入来源。但如果不综合考虑月、季、年三类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连贯、不完整,分析单位资本交易和具体财务状况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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