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衔接?
发布时间:2023-03-13
如何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衔接?
新制度的实施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不仅对单位会计制度有影响,而且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有新的要求。各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加强试点和培训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制度的宣传,编写实例讲解教材,帮助单位准确掌握和运用新制度,适当延长新旧制度并行衔接的过渡期。
(2)转变观念
财务人员应改变思维,从以前的重制度、标准到标准和制度;从以前的预算,轻财务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从以前的重收付实现制度,轻权责发生制到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度。
(3)进行资产核查
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主体,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和分类,为准确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提供依据;梳理外商投资,按规定界定产权。
(4)清理往来款项
清理往来资金,明确账龄、债权债务关系,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资金,做好坏账准备。规范往来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或收入费用创造条件。
(五)清理基础会计基础设施会计会计
按规定及时办理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取消基础设施会计账套,统一基础设施业务会计准备条件。
(6)加快信息化建设
建立业务与金融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建立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为政府会计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七)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清理和规范各类合同,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合同应当明确收入权责确认的依据和时间要求,支出合同应当明确支付依据和进度时间,便于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八)建立政府会计模式
财务部门要做好清理旧账、建立新账,编制新旧科目对照表,将旧制度下的未入账事项登记为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通过双目标、双要素、双分录等措施,构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相互衔接的新型会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