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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碳会计犯罪类型
发布时间:2023-03-12

典型的碳会计犯罪类型
所谓碳会计犯罪,是指围绕碳交易市场形成的一种特殊的金融犯罪活动。国际碳市场上典型的碳会计犯罪行为包括增值税欺诈、网络钓鱼和黑客攻击、CCER重复利用、旁氏骗局、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本质上是利用碳排放的数量或价格漏洞获得非法收入。
(一)增值税欺诈
增值税欺诈主要发生在欧盟碳市场。根据欧盟税收规则,从本国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可以申请增值税退税,但从其他成员国购买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存在欺诈退税的操作空间。增值税欺诈促使欧盟碳市场配额单位(EUA)2009年现货交易量激增,4月达到高峰,年交易量从2008年的75亿美元飙升至2009年的268亿美元。这种增值税欺诈不仅发生在欧盟碳市场,而且也发生在芯片、香水和其他交易中。2009年底,欧盟委员会实施了“反向征收机制”,即向EUA买方而不是卖方征收增值税,消除了EUA被用作增值税欺诈工具的可能性[4]。“反向征收”政策出台后,EUA的现货交易显著减少。
(2)网络钓鱼和黑客攻击
2010年1月,网络钓鱼首次出现在欧洲碳市场。少数德国账户持有人收到虚假电子邮件并回复,提供公司账户登录细节等信息。2010年11月,更复杂的“特洛伊木马”病毒钓鱼事件发生。虽然没有成功,但德国登记处为了防止交易关闭几天。同月,罗马尼亚水泥制造商holcim的账户也遭到了类似的攻击,160万吨EUA被盗,最终只追回了60万吨,另外100万吨被转移到列支敦士登,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5000万欧元。如果被盗的排放权不能用于履行合同,欺诈将严重影响市场供需平衡,严重打击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为了防止进一步攻击,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月19日决定关闭所有国家登记制度,冻结所有现货交易,只有在证明其登记制度符合最低安全标准后才能重新开放,最长的列支敦士登关闭了3个月。造成如此混乱的原因有很多:首先,EUETS每个成员国都有一个单独的注册系统,但系统相互连接,根据“桶短板”原则,最弱的系统决定了整个系统的安全水平,所以东欧国家注册系统账户问题,直接影响整个ETS注册系统和现货交易。其次,由于欧盟成员国对碳排放权的监管方式不同,其监管体系相对混乱,排放权流出国境后没有统一的跨国监管法。例如,罗马尼亚和其他国家认定排放权为金融工具,而奥地利和其他国家则认定排放权为一般商品。最后,虽然受到攻击的国家登记系统及时提供了被盗排放权的序列号信息,但由于这些信息是由账户持有人提供的,既不能保证没有遗漏,也不能保证及时。当时,欧盟没有权力或能力获得所有被盗排放权的序列号信息,因此无法提供统一的信息。因此,在这些系统安全事件发生后,欧盟反思了EUETS监管体系,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一方面,管理权限上升,建立了统一的登记制度(UnionRegistry),管理员、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有权获取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建议将二级现货市场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利用现有成熟的监管体系确保碳金融市场的安全。
(3)CER重复使用
2010年3月,EUETS成员国匈牙利将提交170万吨CER在现货市场再次出售。这种非法行为在碳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减排信用的重复使用破坏了减排环境的完整性,对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碳交易系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针对这一制度漏洞,欧盟2010年注册制度管理规定(CommissionRegulation(EU)No920/2010)修订了2004年的版本,提出提交的CER或ERU不能再提交,也不能转入履约账户或个人账户。更重要的是,建议设立“退休账户”,提交的CER或ERU只能转入退休账户。法律修订后,减排信用重复使用的漏洞被堵塞[5-6]。
(4)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即通过不断吸收新投资者来支持融资业务的发展,当资本流入速度逐渐下降时,泡沫破裂,线下投资者遭受资本损失。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被犯罪分子利用,通过设计碳基金发行所谓的“高回报、低风险”投资产品,吸引缺乏风险意识的投资者,有时甚至承诺超过银行金融产品利率数倍至十倍以上,并声称只有超低风险才能吸引银行担保下的投资。但事实上,碳资产的定义和价值高度依赖于政策变化,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往往被人为忽视或掩盖。
(5)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在早期市场中,市场运作和内幕交易是一种更常见的金融犯罪方式。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行为人为地扭曲了市场的正常价格,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天敌,违反了金融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原则。这两者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更为常见。虽然碳市场尚未出现相关案例,但随着我国碳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参与者逐渐增加,如果碳金融监管体系不能同步建设,可能出现此类金融违规行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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