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会计人才培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26
法律会计人才培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学科属性尚未确定。法律界认为,法律会计从属于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律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法律行为的诉讼活动;会计界认为,司法会计从属于法律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的本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属于会计行为。归根结底,司法会计与法律会计的关系还没有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学术界仍然纠缠不清,这已成为制约法律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2.法律会计专业尚未得到教育部的正式认可。法律会计是一个新专业,尚未正式列入国家教育专业目录。各高校仍处于自由发展时期,各级法律会计教育模式分散,高校少,远未形成规模,需要发展,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稳定成熟。
3.严重缺乏合格的专业教师。教师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如果没有合格的教师,如何培养人才?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开设法律会计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承担法律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要么是会计教师,要么是法律教师。他们不仅精通会计和审计,而且精通法律、侦察、犯罪和证据学的理论和实践。
4.教材严重落后于教学需求。市场上法律会计教材稀少,缺乏研究性文献。其中一些教材无非是欺诈审计教材的翻版。法律会计的研究和教材的编写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学生读完专业后认为自己被愚弄了。其实法律会计不如会计。欺诈审计不如审计。最好直接学会计或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