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海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法律会计的目标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22

1.法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要定位法律会计专业人员的培养目标,首先要明确法律会计的一般意义。综合各种观点,总结我国法律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律会计,是指独立执业的法律会计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会计、审计、法律等跨学科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和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审计、估计、分析和鉴定,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院作证的具体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一门基于法律和会计理论的综合性交叉学科,集会计、审计和法律于一体。要理解上述法律会计的基本含义,必须掌握以下五个要素:
(1)法律会计的主体。法律会计的主体是法律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律会计师。他还具有会计师、欺诈审计师、律师、私人调查员等特点。
(2)法律会计的对象。法律会计的对象是接受法律会计调查、审查和验证的对象,即法律会计的工作对象,具体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
(3)法律会计的依据。法律会计的依据是法律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标准,是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律会计的目标。法律会计的目标是通过法律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法庭审判的经济鉴定。
2.各级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
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比普通专业复杂,目标要求高。也许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的情况,这取决于学生自己的消化和整合。在学分规定统一、无法突破的前提下,课程设计师需要科学合理地设计课程体系。法学院法律会计专业(方向)通常专注于开设更系统的法律课程,因为法律学科一级学科,国家统一法律学科基础和主要课程有16门课程,加入各部门法律、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开放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其余极其有限的学分分为复合会计学科、审计学科,不能满足需求。学生就业往往会出现会计技能不扎实、法律难以就业的情况。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尽力减少法律课程,增加一些管理会计课程,但交叉整合是一个难题,或者不能改变“拼凑”的颜色,改革创新将面临风险。因此,需要每年对课程开设计划进行微调,按照“通识、精、活”的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同样,在会计学院设置法律会计专业(方向)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重点开设更系统的管理会计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管理学科基础课程有10到12门课程,加上大学必修课、开放课程、通识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程,其余不太可能进入一系列法律课程,只能有选择地嵌入部分主要课程。学生就业往往是会计有一定的基础,但法律知识不系统,法律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设立法律会计专业(方向),最重要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生活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得哪个学士学位来确定其主要的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我们尝试重建课程,打破“拼盘”局面,有效节约学分,提高专业交叉和学科整合,扩大复合效果,提高实践能力,团队实施课程开发计划,已完成五门课程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处于试用阶段,也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改进。目前,在我国,为了满足复合法律会计人才的社会需求,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请本科级法律会计专业外,还可以尝试多元化的培训模式,如财经大学会计或法律专业第二学位;为了增强学生的发展潜力,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硕士连续学习制度,本科三年会计专业,硕士三年法律学科和实践应用;实施硕士、博士连续学习制度,注重法律与交叉一体化研究,培养真正的法律会计高端人才。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