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社区税收管理模式和方法
发布时间:2022-12-26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后,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和市政服务、国有资产租赁业务也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从缴纳营业税到增值税,税务管理和会计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油田社区税收管理模式和方法1。科学、完整、准确地缴纳油田社区税,合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需要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合理的规划。
一、销项税管理
(1)分类
油田社区的业务分为物业服务、医疗卫生、学前教育、市政服务、住房租赁、老年管理等服务。逐一梳理社区收入,确定各社区免征增值税项目,主要包括幼儿园提供的护理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各种医疗服务收入等。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取得的收入、水电转让收入、幼儿园(托儿所)合作办园收入、房屋、场地租赁收入等零星服务收入均应缴纳增值税。
(二)确定税率
社区收入业务合理划分后,根据相关政策和收入项目确定相应的税率,确定简单征收项目的适用,物业社区企业按现场租赁收入缴纳增值税。社区收入项目及适用税率见表1。
二、进项税管理
鉴于社区涉及的业务种类繁多,为了保证进项税项目扣除的准确性,应全面梳理社区经济业务。(1)免征增值税业务进项扣除。在社区业务中,属于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学前、医疗、老年机构等。(2)简易征收项目的进项扣除。在社区业务中,采用简单征收方法计算增值税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学前教育特色收入和房屋租赁收入。(3)集体福利项目进项扣除。在社区各单位、各部门的采购业务中,所有福利费、职工教育费、防暑降温费等采购业务都不能抵扣进项税。用于职工居住小区的各种采购业务,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4)固定资产业务的进项扣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业务中,专门用于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购买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5)公共费用进项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一般纳税人从事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划分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总营业额÷当月全部销售额,总营业额”。就企业社区而言,主要是指社区机关和直属部门采购业务发生的进项税额,需要进项税转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