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2-11-18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存在问题
(1)中国证监会自1999年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监督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近年来,政府监管效果明显,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2006年和2008年,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较以前有所提高。然而,对数据的深入挖掘发现,会计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自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采用了新的会计准则,2008年处罚数据的急剧下降可能是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从会计信息生成的角度对其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评价标准的变化使以前被视为非法会计行为,避免了监督的处罚。
(2)公司上市后,信息披露质量下降。从公司违规发生的时间来看,公司六年内发行上市时的违规行为全部为零,说明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发行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市公司在严格监管下,非常珍惜上市资格的获取,为争取早日上市,有动机向公众获得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审批,一旦上市,就失去了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动机。如果管理层在后续监管上放松,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水平将下降。
(3)违规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是会计信息在生成和披露过程中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主要肇事者主要是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层的失职反映在自身道德和公司经营行为上。一方面,领导人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职责,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领导作风具有导向性,可能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有意或过失。
(4)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质疑。统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受到零处罚,可以解释为自2002年安达信事件发生以来,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中介行业的监管,中介机构加强了行业自律,避免了受到处罚对其生存和声誉的影响。然而,对于有争议的公司的报告,会计师的宽容导致非标准意见与政府监督处罚的数量不一致。作者认为,虽然这种中介监督评价机制很专业,但仍存在一些缺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包括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即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为公司提供会计咨询服务,指导公司会计信息的生产,另一方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形成“自我审计”这违反了会计工作的两职分离原则,审计意见缺乏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