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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
发布时间:2025-04-14

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
 
(1)确保项目独立实施
 
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是以项目资产和未来可能带来的收入作为融资的担保,而不是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节能用户的资产和信誉作为融资的保障,即项目创造的价值是项目还款的基础。一旦项目失败,它只有追索项目的权利,而不是追索参与的公司。因此,该项目的失败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节能用户的其他项目无关。(2)融资风险分散
 
与传统融资模式以参与者为投资者的特点不同,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以不同方式由多个参与者共同投资,改变了传统融资模式中投资者独立承担融资风险的局面。这一特点改变了一些因融资风险过大而放弃投资的投资者的想法,增加了潜在投资者参与投资的可能性。
 
(三)以收益共享吸引投资投资
 
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以收益共享作为各方参与投资的回报。与传统融资不同,这种模式的参与者希望获得投资回报,主要希望项目未来可能获得的回报,风险相对较大。但随着风险的增加,它可能会获得比以前更高的投资回报。因为在这种融资模式下,投资者以百分比的形式从项目收入中分享,项目收入越高,收入就越高。
 
(四)提高能源管理公司的信誉水平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面临如此困难的融资现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大多是不成熟的中小企业,缺乏抵押资产,信誉水平低,难以融资。只要有足够的节能收入保证,项目就有很大的可能性实现。这大大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率,在一定程度上积累和提高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在其长期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结语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缺陷,以及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相关政策和融资环境的局限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构建的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模式,有助于节能服务公司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弱点造成的融资障碍,在不依赖政府政策的情况下获得资金,极大地促进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然而,这种融资模式涉及到更多的参与者,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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